关于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2026年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扩大工会服务职工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工会普惠服务,校工会继续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报名方式
在职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工作。
自2017年起,按照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要求,每年集中组织教职工参保一次,2026年办理时间为2026年4月1日前。
二、互助保障计划类型
1. 广东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原“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2. 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原“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三、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对象
1. 第1、2类保障计划将在2026年4月1日到期,需参加续保的单位
2. 教职工需参加第1、2类保障计划新保的单位
四、办理程序
1. 各单位填表交校工会
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本次新保人员,填写《单位名称--参保报名表》(见附件2)。
2.校工会汇总表格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请各单位于3月6日(星期五)前将报表名电子版发到邮箱:wujin2@mail.sysu.edu.cn;校工会汇总提交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信息系统审核,审核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需单位修改补充。
3.各单位提交身份证件等材料
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保人员的单位需提交对应参保证件扫描件。
4. 保费缴纳
本次每人每类保险限定购买一份,保费由校工会统一支付。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新保的两类教职工:
①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从未购买过该类保障计划的;
② 2026年4月1日前保障到期,未及时续保的。
2. 以下几类人员不可参与上述两类保障计划:
① 已确诊重大疾病的在职教职工;
② 劳务派遣人员;
③ 截至2026年4月1日,年满60周岁的在职教职工;
④ 退休教职工。
3.本次为所有2026年4月1日保险到期的教职工续保。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2.单位名称--参保报名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5003,邮箱:wujin2@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