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6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建岗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申报活动的通知》(中大工会〔2016〕68号)精神,依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各单位申报、自评的基础上,经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考核评选及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授予法学院高级法律培训部等11个单位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称号。按照“中山大学第十九届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2016年第3次会议”相关会议精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女教职工文明岗”的动态管理和建岗指导工作,现将本批新建文明岗的建岗经费下拨安排通知如下:
一、下拨标准:每个新建岗位下拨建岗费2000元。
二、下拨方式:款项下拨到各有关二级工会账号(附属医院如无单独工会账号的,下拨到医院账号),请确保经费用于新建学校“女教职工文明岗”的建设和管理。
附件:2016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4112076,邮箱:wuguim@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7-05-11)
相关附件:
附件1_2016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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