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中大工会〔2017〕14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现将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粤工办〔2017〕3号)文《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开展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初审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填写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候选单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另附500字以内简介。
2.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二级工会于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ceswlp@mail.sysu.edu.cn。
校工会将组织专家评审讨论推荐候选人及候选单位,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评选后报学校审定、公示。如无异议,将正式准备材料推荐上报。
二、 注意事项
按照文件规定,我校(含附属医院)只能申报“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奖项,待确定推荐单位后再通知相关单位填写详细申报表格(见附件3)。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
2.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候选单位情况一览表
3.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联系人:王兰平;联系电话:84113328)
(发布时间:2017-01-19)
相关附件:
附件3: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doc
附件2: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候选单位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1:粤工办〔2017〕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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