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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2015年第二季度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有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提高教职工的风险意识,校工会拟于2015年第二季度继续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有关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和费用收缴工作。
  二、保障计划类型
  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
  2.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
  参加第3、4类保障计划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需全体参加;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不得少于80%的职工参加。
  四类保障计划相关情况见附件1,实施细则详见广东省总工会网页“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专栏:
  http://www.gdftu.org.cn/zghd/zgga/default.htm
  三、参保单位
  1.  四类保障计划将在2015年第二季度到期,需参加续保的单位(见附件2);
  2. 有教职工需参加四类保障计划新保的单位。
  四、办理程序
  1.各单位填表交校工会
  请各单位分类统计本单位本次新保、续保人员,在广东省总工会网页“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专栏上下载并填写相关报名表:
http://www.gdftu.org.cn//zghd/zgga/drbdbg/
  表格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制作,只需填电子版,填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表中所附的“填表必读”;上述四类保障计划的新保、续保需分别单独填表;没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境外人员需单独填写“非身份证保单”。
  2.校工会汇总表格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按照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要求,请各单位于3月17日(星期二)前将填写好的各类报名表电子版交校工会;由校工会汇总提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并反馈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审核情况,将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报名表返回单位进行修改。
  3.各单位交纸质材料及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缴费
  待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通过所有报名表后,校工会将通知各单位领取纸质材料(保单和参保人员名单)盖章后交回,同时提交非身份证参保人员的证件复印件等,参加3、4类保障计划的单位还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情况说明。
  4.保费缴纳
  根据学校财务处的相关规定,从本次参加省互助会相关互助保障活动开始,不能使用单位经费缴款,需由各单位收齐教职工缴交的现金后统一到南校区财务处213室办理入账.。
  保单一经审核通过,不能再进行修改,请各单位管理员务必按照教职工的参加及交费意愿准确统计报名表。具体缴费时间等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有关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2.2015年第二季度续保单位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
                                    2015年3月9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4111291,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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