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工会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9-01-14
1月12日下午,第十八届工会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总结2008年工会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工作、讨论2009年工作计划。校工会副主席、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吴京洪主持会议。
吴京洪副主席在会上总结了2008年工会在参与沟通协调技术行政人员定岗定级的有关事项、教职工关于年度考核结果的争议等调解工作,同时加强学习,派人参加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校人事处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规范工作,经双代会讨论审议,校工会下发了《中山大学工会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人事处高久群副处长介绍了人事处在管理学校用工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将和财务处一起规范合同签订及薪金发放。
经会议讨论,工会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2009年的工作重点是:积极推动建立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的三方机制,维护教职工权益,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关注合同工入会及相关的维权状况;组织劳动争议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做好各单位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沟通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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