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根据广东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推荐全国先进典型的通知》(粤妇字〔2014〕17号)精神,省妇联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典型,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在我校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在职女教职工。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4.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乐于奉献,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须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或中山大学“巾帼标兵”荣誉称号,且未获得过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6.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二、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工会认真挑选,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注意挖掘在基层一线、普通岗位上做出杰出贡献的女性,推荐出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典型。
2.每个二级工会限推荐1名候选人。请候选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1,请勿改变表格的文档格式和尺寸,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填写在推荐表中)及详细事迹材料(另附,2000字以内),于12月8日(星期一)前报电子版到校工会。
3. 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讨论,并经相关审查、公示程序后确定上报名单。
经以上程序确定被推荐的候选人还需上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奖牌照片复印件1份(A4纸规格),上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 近年来我校相关获奖情况
中山大学工会
2014年12月2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4112076,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4-12-04)
相关附件:
附件1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
附件2 近年来我校相关获奖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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