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女教职工文明岗”建设,发挥先进岗位的示范作用,组织、凝聚和激励女教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根据《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工会〔2008〕12号)的规定,校工会定于2014年“三八”节期间继续开展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申报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二、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校级“女教职工文明岗”的创建实行申报制。由各申请单位对照本通知及《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大学2014年“女教职工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会及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照片等支撑材料于3月31日前送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版)。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
2.组织评审。校工会根据各申报单位的申请,各单位工会及党组织的审查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的建议名单,报请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
3.授牌。通过公示的“女教职工文明岗”将在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授牌。
附件:
1.中山大学2014年“女教职工文明岗”申报表
2. 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大学工会
2014年3月4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4115101,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4-03-04)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2014年“女教职工文明岗”申报表.doc
附件2 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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