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2013年第四季度“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有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提高教职工的风险意识,校工会拟在2013年第四季度继续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有关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和费用收缴工作。
二、互助保障计划类型
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
2.“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
四类保障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实施细则详见广东省总工会网页“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专栏http://www.gdftu.org.cn/zghd/ zgga/default.htm。
参加第3、4类保障计划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需100%的职工参加;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需80%以上的职工参加。
三、参保单位
1. 第1、2类保障计划将在2013年第四季度到期,需参加续保的单位:中山医学院、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2. 有教职工需参加第1、2、3、4类保障计划新保的单位。
四、办理程序
1.各单位自行填表
请各单位分类统计本单位本次新保、续保人员,在广东省总工会网页“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专栏上下载并填写相关报名表http://www.gdftu.org.cn//zghd/zgga/drbdbg/。
表格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制作,只需填电子版,填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表中所附的“填表必读”;上述四类保障计划的新保、续保需分别单独填表;没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境外人员需另填写“非身份证保单”。
2.校工会汇总表格上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按照“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新要求,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各类报名表电子版交校工会,由校工会汇总提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3.各单位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缴费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通过后,校工会将另行通知缴纳保费的时间及缴纳方式。
附件:“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有关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中山大学工会
2013年11月14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4115101,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3-11-18)
相关附件: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有关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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