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2023年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2023-02-22

中大工会〔2023〕16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了进一步扩大工会服务职工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工会普惠服务,校工会继续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报名方式

  在职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工作。

  自2017年起,按照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要求,每年集中组织教职工参保一次,今年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前。

  二、互助保障计划类型

  1.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2.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两类保障计划相关要点见附件1,最新的实施细则见校工会网页“办事指南—互助保障”栏目,网址http://zdgh.sysu.edu.cn/bszn/bszn006/index.htm

  三、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对象

  1. 第1、2类保障计划将在2023年4月1日或7日到期,需参加续保的单位(见附件2);

  2. 教职工需参加第1、2类保障计划新保的单位。

  四、办理程序

  1. 各单位填表交校工会

  请各单位分类统计本单位本次续保、新保人员,核对校工会提供的“续保”名单,填写“新保”表格。没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境外人员,需另外单独填写“广东省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模板(非身份证参保人员)”。

  表格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制作,只需提交电子版。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表中所附“填表必读”。上述两类保障计划的新保、续保需分别单独填表。

  2.校工会汇总表格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请各单位于3月9日(星期四)前将表格电子版交校工会;校工会汇总提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审核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需单位修改补充。

  3.各单位提交身份证件等材料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通过所有报名表后,校工会将通知各单位提交非身份证参保人员的证件复印件等。

  4. 保费缴纳

  本次每人每类保险限定购买一份,保费由校工会统一支付。

  五、注意事项

  保单一经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系统审核通过,不能再进行修改,请各单位管理员务必认真核对名单,按照“新保”“续保”分别准确填写表格。

  因人员流动,请各单位管理员在收到的表格中,对已离校/退休人员在备注栏标注“离校/退休”,不要删除;对调到校内其它部门的人员,确认后修改“备注”栏的所在部门即可。

  没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境外人员需单独填写“广东省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模板(非身份证参保人员)”。可在校工会主页“办事指南-互助保障”栏目下载:http://zdgh.sysu.edu.cn/bszn/bszn006/index.htm

  办理新保的两类教职工:跟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从未购买过该类保险的;2023年4月前保险到期,未及时续保的。

  以下几类人员不可再参与上述两类保障计划:

  已发生过互助理赔的教职工;

  有既往病史、已确诊重大疾病的教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截至2023年4月1日,年满60周岁的教职工;

  退休教职工。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网址:http://www.gdhzh.org.cn/

  参保理赔查询系统网址:http://cx.gdhzh.org.cn/

  本次为所有2023年4月保险到期的教职工续保,各位老师可自行登录以上网址查询自己的保险到期日期,以免遗漏。

  

  附件:1.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有关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2. 2023年续保单位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4115003,邮箱:wujin2@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