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020-10-05
中大工会〔2020〕38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经研究决定,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女代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3:00在广州校区南校园怀士堂召开。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任务
本次女代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抗疫巾帼先进事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和完善女代会制度,充分调动女教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凝聚共识,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通过女代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通过女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3.抗疫先进事迹分享;
4.民法典专题讲座。
三、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中的女性代表即为第四届女代会代表,见《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1)。
2.列席代表:非正式代表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中的女性,以及二级单位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或女工委员为第四届女代会的列席代表,见《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代表名单》(附件2)。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会议时间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会议代表参加会议,确保正式代表、列席代表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
2.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同心协力,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五、防疫要求
1.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会前 14 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请在回执中注明。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隔位就座。
六、回执报送
1.正式代表原则上必须参会,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请在回执中填写请假事由。
2.请各二级工会于9月9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将会议回执(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联系人邮箱。
附件:1.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2.中山大学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代表名单
3.会议回执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诸华、王兰平,联系电话:020-84115101、020-84113328,邮箱:stszhuh@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