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18年在职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2017-11-06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了进一步扩大工会服务职工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工会服务由帮扶向普惠转型发展,校工会继续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报名方式
在职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和费用收缴工作。
自2017年起,按照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要求,学校工会每年只集中组织教职工参保一次,办理时间为当年最早一批保障期限到期前。
二、互助保障计划类型
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
2.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
两类保障计划相关要点见附件1,最新的实施细则见校工会网页“女教职委—安康保险”栏目:
http://zdgh.sysu.edu.cn/bszn/bszn006/index.htm
三、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对象
1.第1、2类保障计划将在2018年到期,需参加续保的单位(见附件2);
2.教职工需参加第1、2类保障计划新保的单位。
四、办理程序
1.各单位填表交校工会
请各单位分类统计本单位本次新保、续保人员,在校工会网页“女教职委—安康保险”栏目下载并填写相应的保单模板(没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境外人员还需另外单独填写“非身份证保单模板”):http://zdgh.sysu.edu.cn/bszn/bszn006/index.htm
表格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制作,只需填电子版,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表中所附“填表必读”;上述两类保障计划的新保、续保需分别单独填表。
2.校工会汇总表格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星期三)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交校工会;由校工会汇总提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进行系统审核,并反馈审核情况,将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报名表返回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3.各单位交盖章材料及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缴费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审核通过所有报名表后,校工会将统一通知各单位交盖章纸质材料,同时提交非身份证参保人员的证件复印件等。
4.保费缴纳
根据学校核算中心的相关规定,参加省互助会相关互助保障活动不能使用单位经费缴款,需个人现金缴纳。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从2018年起,省教科文卫工会不再对参加第1类保障计划的新保人员补贴,需个人全自付。
2.保单一经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系统审核通过,不能再进行修改,请各单位管理员务必按照教职工的参加及交费意愿准确统计报名表。
3.各单位收齐教职工缴交的现金并附上报名表统一到南校区核算中心资金结算科(逸夫楼209室)黄老师处办理入账。
附件:
1.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有关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2. 2018年续保单位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3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4112076,邮箱:wuguim@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