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教代会代表团、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7月上旬召开。为了广泛征求教职工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08年6月6日-7月7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及我校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本次双代会的中心议题,本次大会提案征集主要围绕本科教学、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开展,对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问题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一式两份,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在工会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三、各代表的提案交所属代表团汇总,再由代表团于7月7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思泽 王荣耀
电 话:84115003 84112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