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岭南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批复

中大工会〔2019〕51号

岭南学院分工会:

你会《关于岭南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岭南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二、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