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双代会”意见反馈暨新校区建设情况说明会
发布日期:2015-12-01
11月25日下午,“双代会”意见反馈暨新校区建设情况说明会在新数学楼209报告厅举行,“双代会”代表团团长、二级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萍副书记、工会主席主持,杨清华校长助理作新校区建设情况和“双代会”意见反馈。
杨清华校长助理分别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事业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事业发展规划(2015年-2024年) 》向与会代表进行了通报,对两个校区的办学定位、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包括学科布局、专业设置等)、条件支撑和组织保障做了说明。这是继罗俊校长在11月21日对全校1300多名教职工代表作的中山大学事业发展报告中涉及校区发展情况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与会代表还就校区管理体制、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等细节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杨清华校长助理对此一一作了解答。
会上,杨清华代表学校党委对“双代会”代表团分组讨论中多次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内容涵盖校区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职工福利、后勤服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11个方面。
李萍副书记在会上做讲话,她指出,以教代会为平台的民主管理是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我们应继续加大深化教代会制度建设,使教代会工作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探索与创新,切实提高教代会的实效性,保障广大教职工在学校的重大决策方面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李书记还对学校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学校职能部门要把工作的突破点选择在为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上,始终把教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注意沟通方式和方法,以诚恳的态度,有效地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和《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如需以教代会形式讨论、审议、通过学校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时,可采用“双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或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本次新校区建设情况说明会正是对上述议事制度的履行,也是教代会职能的延伸,有助于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学校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和《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如需以教代会形式讨论、审议、通过学校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时,可采用“双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或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本次新校区建设情况说明会正是对上述议事制度的履行,也是教代会职能的延伸,有助于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学校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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