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结合《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迅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通过发放《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认真分析总结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现况及经验。现将《2006~2008年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总结》、《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分析报告》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统计数据汇总表》呈报贵厅。
专此函达。
附件:1.2006~2008年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2.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分析报告
3.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统计数据汇总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大力构建和谐校园
——2006~2008年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校务公开是高等院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促进学校反腐倡廉、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学校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
多年来,中山大学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在近三年的工作中,在校务公开的机制、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和创新,摸索出了有利于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机制体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逐步完善校务公开规章制度,巩固领导机制和组织形式
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点,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因此,我校校务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000年,我校颁发了《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2002年,为了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颁发了《中山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校(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明确规定。
同时,学校党委及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对校(院)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校(院)行政领导把校(院)务公开纳入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保证校(院)务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形式、内容、程序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在二级学院(系),也由相应领导担任“院(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人。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院)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并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校(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校(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校(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校工会、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民主党派代表和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对校(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内容、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此外,工会、教代会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校(院)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制度。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规范校务公开内容和程序
一直以来,我校始终把校务公开作为提升大学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增进教职员工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为此,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确立了校务公开的基本思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以监督检查为着力点,建立具有中山大学特色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与依法治校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与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
在深化规范校务公开内容和程序方面,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要求,保证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规范性,做到:
1.行政管理制度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职能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制度的公开。
2.行政管理程序公开:主要包括招生事务、教学计划、教学和科研经费、干部招聘、人才选聘、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教职工奖惩、评优评先、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后勤服务、公房调配、基建工程招标、大宗设备采购、大型维修项目、计划生育、学生学籍、学生奖惩、学生勤工俭学等管理办法的公开。
3.行政管理结果公开:主要包括干部任免、人才录用、职称评聘、学校财务预决算、年度财务报告、教职工奖惩、学生奖惩、学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和评优评先等情况的公开。
(三)积极探索校务公开的新形式,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我校重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开辟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校务公开新形式,扩大教职工和同学们的知情和参与范围。
1.坚持和完善校务情况通报制度
(1)校务委员会议。每学期学校都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通报学校的重大改革与决策情况、分管财务的副校长通报学校财务预决算的相关情况,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校务委员对学校的大政方针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建设性建议,指导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例如,在2008年1月的校务委员的会上,黄达人校长就校区定位、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提高教学质量等重大发展问题以及近期的有关热点问题向全体委员作了通报,与会委员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围绕学校的重大事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路与想法。
(2)离退休教职工校务通报会。学校于每年的年底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校务通报会。会议一般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主持,并由校长向退休教职工通报本年度的校务情况,让老同志们了解学校的大政方针和发展近况。学校不仅重视每年的情况通报会,平时也注重通过退休协会等常设性机构收集、倾听老同志的意见,以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校务通报会。我校重视扩大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通报学校重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统战部等常设机构收集、倾听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2.坚持和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自2000年以来,每星期五下午定为校领导接待日时间,由校领导轮流值班,分别到四个校区直接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向教职工解释学校的有关政策,或就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等问题与教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近年来,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与健全,现已建立了来访登记、访谈记录、批办、转办、查办、督办、意见反馈等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对来访人提出的意见或反映的问题当场进行解决或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接待日制度,校领导对基层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教职工就学校有关政策和问题通过与领导的直接沟通,也大大增加了对学校的政策和总体情况的了解,有利于增强沟通互动,对构建和谐校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6~2008年,校领导接待来访77次,共209批次,教职工311人。校领导接待日已经作为校领导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的民主形式而得以制度化巩固。
此外,学校纪委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领导亲自接待和处理重要信访,定期召开会议,拓宽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网上信访举报信箱。自2002年校纪委、监察处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以来,明确工作任务,严格依照程序,进一步落实信访件的跟踪处理及回复反馈工作。2006~2008年,校纪委受理群众来信596件,来电来访91件,校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9件,接待来访群众39批次37人。
3.利用校内外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1)在校园网上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并以其他的栏目在校园网上公开校务。在学校主页“办公信息”栏目下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在学校主页“办公信息”栏目下开辟“校内文件”专栏,将学校公文在网上公开;在学校主页设“书记信箱”,教职工和学生可直接通过信箱向学校党委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在学校主页开设“教工论坛”与“学生论坛”等专栏,师生员工可就学校的热点问题、教风学风、校园文化等问题在网上进行讨论、交流;校工会在本单位网页上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在网上公开与教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建立重大决策网上讨论和预公开的制度,收集综合群众的意见,作为决策的参考和依据。例如,2008年5月底,我校基于多校区办学模式与实际需求,拟调整全校作息时间,学校就新作息时间表在校园网上广泛征询各有关单位、师生员工的意见。又如,2008年10月,《中山大学校区布局调整路线图(草案)》在校园网上公布并广泛征询意见。
(2)利用中山大学新闻网、校报和学校电视台。把学校重大决策和发展情况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在校报上公开,学校重要文件在校报上全文刊登。
(3)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学校重大的改革举措和发展情况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例如,2007年学校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品牌专营的方案向社会公布。
在校务公开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我校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上下一心、思想统一,再加上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校务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促进了廉政建设,使各级干部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三是浓厚了民主决策、团结进取的氛围,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
为确保校(院)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贯彻实施,我校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成立了“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召开监督小组会议。各二级单位也重视民主监督、强化执法监察的工作,在学校各层级逐渐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接待信访、建立电子信箱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对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程序性、规范性及实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反映,倾听师生意见,并主动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和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校还积极推行专家意见对学校重要制度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制度建设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各职能部门在制订制度时,为增加透明度,形成更合理方案,积极主动听取专家教授的意见。目前,我校的制度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了民主化、公开化的氛围,公开征集意见,反复修改,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已经成为习惯做法,为校务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以来的经验和成效:
(一)坚持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以人为本,大力推行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教育要以学生为本,办学要以教师为本。实行校务公开,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广大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的激发。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也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我校于1980年建立教代会制度,是全国最早成立教代会的高校之一。二十多年来,我校教代会制度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并将学校工作报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发展思路、建设规划、人事分配制度以及财务预决算等列为大会的主要议题,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决定。代表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的精神,认真履行教代会职权,对大会主要报告和各项议题进行认真负责的讨论、审议。认真听取、讨论、审议校领导班子的《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产业、后勤集团的《产业集团工作报告》和《后勤集团工作报告》;听取、评议工会主席的《校工会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细致地分析、研究和整改,以保证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促进学校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
(二)坚持和完善学院二级教代会制度,丰富院务公开形式,促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二级学院(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途径。为此,我校在总结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二级学院(单位)教代会制度的建设,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在各学院(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各学院(单位)工会主动配合下,大部分条件成熟的二级学院(单位)均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各学院(单位)充分利用教代会这一平台,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学院(医院)发展规划、经费管理、人才引进、职工福利、干部民主评议等列为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欢迎和支持。
(三)加强教代会提案工作,推动学校工作的改进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不仅对学校改革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而且也是对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积极性的尊重和激励。为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重点抓了两项工作:
1.抓制度建设。我校于2004年制订了《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为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006~2008年的六届四次和七届一次和二次双代会共征集代表提案245件(包括从女代会转入的提案28份),经审核决定对181份提案进行立案,未立项的提案也作为一般建议、意见,转交相关单位作为工作参考。
2.抓提案的处理落实。由主管校领导主持教代会代表提案处理工作会议,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已立案的提案,提案代表对教代会六届会议提案处理结果的平均满意度为71.33%。
教代会代表提案是广大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具体体现,凝聚了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对于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经常化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休会期间的参与作用,我校建立了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常规化。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在会议上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就学校近期的大政方针进行讨论和协商。为了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即将出台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联席会议还邀请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接受教代会团长、工会主席的咨询,从而达到主动参与校务公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例如,在2008年的联席会议上,通报了我校抗震救灾捐款捐物情况及我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通报了劳动权益争议调解个案、抗雪救灾“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三八”系列活动安排以及春季环校长跑活动的准备工作等相关事项,对《学校调整作息制度方案》进行了讨论、审议,推荐了2008年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发动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听取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坚持和完善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拓宽民主管理渠道,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教代会巡视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落实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拓宽民主管理的渠道,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校工会多次组织教代会代表(主要是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分工会主席),到广州东校区、北校区和珠海校区进行巡视检查。在巡视检查中,代表们首先听取校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随后实地检查了解校区教学、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情况,并分别召开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校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巡视检查结束后,校工会及时将巡视检查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分别送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使校区师生员工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促进了校区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例如,为配合学校做好校区布局调整工作,2008年11月18日校工会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到东校区开展巡视活动,听取整体迁移到东校区的学院和部处教职员工对东校区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及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教代会代表对如何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好“吃、住、行”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的意见,并且就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为各学院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等问题作了研讨。
(六)坚持和完善女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女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平台
我校现有女教职工近7000人,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60%以上,承担着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任务,是我校改革、发展、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此,2003年,我校在广东省高校中率先建立女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动女教职工民主参与权的落实。
1.以女代会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主动参与涉及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使女代会成为女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2.组织女代会代表参与校务公开工作。就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以及涉及女教职工权益的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建立女代会提案制度,成立提案工作小组。一届四次、二届一次和二次“女代会”分别收到女代表提案16份、15份和4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立案的分别有4份、6份和3份,较好地发挥女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目前,女代会成为女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2008年7月9日下午,我校第二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南校区小礼堂隆重召开,来自全校各单位的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代表们听取了校工会专职副主席、校女教职委主任吴京洪所作的《工会女教职委工作报告》、女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组长谢曼华所作的《女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以及性别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夏纪梅教授作的《校园性别教育与研究情况》。“女代会”较好地推动落实了我校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进一步提高我校“女代会”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
(七)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校务公开的现代化和科学化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校务公开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是信息社会的对高校管理的客观要求。我校设备处在设备招投标工作中,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和网络方式开展管理工作,保证校务公开的实施,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化、效率化和透明化。设备处针对10万元以下物资的零星采购研究,研发了既公正透明又简便快捷的“网上竞价管理系统”,该系统公开采购信息,保护竞价信息,竞价过程透明,用户自主选择,纪检监察部门可随时追踪监控。从申购到履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理念。中标详情对各方透明,有利于多方监督,避免了暗箱操作,达到了广泛的公开。该系统在我校运行几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7年4月,全国高教学会实验室专委会会议决定将其作为示范平台在全国高校推广。
各附属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我校附属肿瘤防治中心制订了《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耗材网上竞价采购管理规定》,从2007年4月起实行10万元以下设备、物资网上竞价采购系统工作,并将招标结果公开作为院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制度化。
(八)强化制度建设,着眼于建立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1)严格执行《中山大学党委常委会议决策规程》和校长办公会议规程,规范我校的决策程序。(2)出台了《中山大学关于加强学院议事决策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山大学关于加强附属医院、中心议事决策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山大学关于附属医院、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和加强议事决策制度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多项规章制度,强调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推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规范校内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我校围绕招生考试、招标采购、人事聘任、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坚持实施招生工作和招投标工作的“阳光工程”,制定《中山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确保学校各类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建立和完善校内招投标制度,修订《中山大学工程、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制定《中山大学开标评标会工作规范》,规范招标采购工作。
(2)在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和人事聘任工作方面,根据《中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完善附属医院(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山大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暂行办法》、《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等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类人员的招聘、职称职务评聘、考核、奖励等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3)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办学收费、内部控制等财经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和会计委派制,制定了《中山大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大学经济政策暂行办法》等42项制度,修订了《中山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中山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的规定》等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处主编的《中山大学财务制度汇编》今年新增两册,现共五册,使我校的财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
3.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的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了中山大学行政制度审议委员会、中山大学行政审议委员会专家组。所有全校性的制度,除了职能部门在草拟初稿时要做到民主、科学外,最后都需要委员会和专家组的审议,保证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各职能部门在制订制度时,为增加透明度,形成更合理方案,也会积极主动听取专家教授的意见。(2)学校专门成立了中山大学法律事务室,统筹全校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查工作,规范学校的各项法律事务,编辑中山大学规章制度手册,把校务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3)为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宪法”性和纲领性文件,2007年10月,我校启动了《中山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为建立有中山大学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
目前,我校的制度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了民主化、公开化的氛围,公开征集意见,反复修改,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已经成为习惯做法,为校务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强调过程管理,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建设夯实基础。(1)加强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的监督力度,维护学校资金安全。2006—2008年,学校审计处审计工程490项,审计金额3.6亿元,共审减工程款0.37亿元。(2)加强仪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标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如2008年,校工会、纪检监察处参与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437个项目招标采购的监督工作,总预算为284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为23700万元,节约资金4651万元。
2006年以来,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学校1006多项招投标监察工作,总金额达7亿多元,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相比,资金节约率接近20%。
(九)坚持和完善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教职工民主监督权利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来,我校在四个层面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1.对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民主评议。2004年,我校在教代会上对校领导民主评议,根据校领导的述职报告,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每位校领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显示,对两位党政主要领导的满意度达9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满意度在83%以上。
2.对工会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为了促进工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2005年的教代会上,教代会代表对工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代表对工会整体工作满意度为97%,对校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满意度在84%以上。
3.组织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党政机关工作作风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是我校最早开展的一项民主评议工作。多年来,学校先后对党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等10多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工作。通过部门自查自评、教职工评议和公开整改措施等环节,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受到了教职工的好评。
4.由二级教代会组织实施对各二级学院(单位)领导的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由教代会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评议,以文件的形式,实施包括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的公开。
(十)抓好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将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的领导机制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校制定了《中山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系)及附属单位主要领导都与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制定《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明确各位校领导在党风廉政方面的岗位责任。学校的统一领导和学院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为了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学校先后制定了《中山大学关于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中山大学中层干部在经营性经济实体兼职的暂行管理办法》,以及领导干部出国出境、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面制度。
2.全面建立中山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重监督落实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校2006年至2008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点在于强化基础教育,突出制度建设,加强制约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初步形成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三年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局面已经被打破。校园里逐渐形成了以廉洁奉公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的健康风尚。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医成为全校教职员工的共识,廉洁自律也成为我校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廉洁文化氛围的逐步营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初步建立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使我校的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通过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得以扎实有效地开展,成效斐然。近年来,我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集体”、“全国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厂务公开先进集体”(2006)、“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7)、“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教育审计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类)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管理(自然科学类)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女职工组织”等荣誉称号。在校务公开工作的推动下,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财务、人事等工作日益形成了管理制度化、制度公开化、监管规范化的运行模式,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民主观念、管理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干群关系融洽,给学校各方面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校务公开的有效施行也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扩大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思路:
分析我校校务公开的实践情况,并结合目前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状况,我们认为:
(一)要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开展校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加强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要从推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教职工政治权利的高度去认识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必须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意识。
1.加强组织学习,有效开展对校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学校要特别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务求实效,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要抓好校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切实有效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保障学校教职员工能及时、准确了解学校相关的情况。
3.要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宣传的形式。可以采取网站、校报、电视台、平面印刷品、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员工宣传校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真正认识到校务公开工作是党和国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
4.认真落实宣传责任。要按照上级领导对校务公开的有关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加强校务公开的宣传工作,并将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目标一起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确保了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学校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校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
学校各级领导应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和谐校园”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与学校的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除了全校层面开展外,各学院也要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成立领导机构,研究、部署本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院务公开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从而在最大程度、最大范围上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三)要从制度上确立教职员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职员工真正做到“知校情、参校政、督校事”。
首先应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利。其次,应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学校教改方案,教育发展规划、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奖惩条例及教职工的福利设施等凡是涉及到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通过教代会制定或讨论实施,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更加符合实际,更富有群众基础,减少以致避免在决策中不应有的失误,使之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同时还应进一步发掘民主管理的良好形式,保证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言路畅通,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校务公开工作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建设科学的评价体系、量化指标和激励机制。
在高校校务公开可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定性的要求比较多而定量的要求比较少,缺乏可操作性。如哪些校务应该公开,哪些不应该公开,内容不具体;怎样算是做到公开了,怎样算是没有做到公开,标准不明确;公开到什么程度,指标不明了;如何来执行,程序不清晰。这些问题有待在执行中加以完善和解决。所以,在工作机制上要明确工作责任,同时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工作实效。诸如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结构,都是体现办事公平公正,为教职工关心的重要环节,这些都应纳入评价体系中,建立起建设科学的评价体系、量化指标和激励机制。同时在开展校务公开的过程中,还应注重以下几点:
1.把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全面真实,突出重点。
2.完善公开程序,做到公开规范有序。
3.灵活公开时间,做到公开立足实际,安排得当。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民主管理要从重结果向注重坚持民主程序转换。
校务公开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发展与深化,其根本目的是为教职工广泛参与学校管理创造良好条件,让教职工享有并运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而引导教职工不仅关注自身经济利益,而且更加关注学校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此,在形式上,应注重利用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工作。如利用校园网的校务公开专栏,组织引导教职工就热点问题、教风学风、校园文化等学校发展问题展开讨论,建立重大决策网上讨论制度,收集综合群众的意见,作为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只有让教职工切身感到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决策中被充分重视和吸取了,才能吸引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大计的关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我们应强调源头参与,强调过程参与,强化程序公开。在新形势下,我们的民主管理应从过去的重结果转向注重坚持民主程序上来。民主是履行程序的过程,按民主程序和规则办事也是民主管理的体现。如学校的行政仲裁委员会一旦接受教职工的投诉,首先应该考量的是事件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同样,在职称评定、职工分房、津贴分配等关系利益的问题上,不但要公开评定结果,更应该公开的是评定的程序。只有程序合法,程序公开,才能保证民主权益的实现,校务公开真正意义才能实现。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要提倡自我监督,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体现依法治校的原则。
加强监督首先要明晰监督的依据。监督不是对人的监督而是对行为的监督,监督管理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公正,是否民主等等。
从监督的规范实施来说,具体应包括:
1.确保内容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包含了学校行政、党务、工会、团队工作,涉及到教学、招生、财务,收费等各个环节,我们在监督中应做到每一项内容均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必依,既不保守,又不越位。对于需要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与审核后,按内容归类,并监督责任人落实到相应的处室。
2.坚持程序规范:每一项校务公开均有特定的要求,为推进公开,我们必须始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
3.确保时效规范:校务公开工作不少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监督机构应将提高监督效能,确保工作的时效性放在重要地位。大多数校务公开工作在实施前,根据操作的程序,明确起始时间、公示时间,坚持每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适当留出些余量,以备特殊情况所需要。
4.确保整改规范: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后的实施纳入规范轨道。另外还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实施校(院)务公开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认真追求其责任。
高等院校的民主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校务公开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与广大教职工和同学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与教职工关注的热点紧密结合,建立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调整公开工作的重点。勤于总结、勤于检查、勤于落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件2
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关于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6月4日,我校工会向44个基层组织工会发放《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以下简称:《民主测评表》)503份。截止6月18日,共回收有效表格473份,回收率达到94.04%。符合省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民主测评表》统计结果
6月19日,校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回收的《民主测评表》进行逐项统计,统计结果详见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表统计数据汇总表》。
三、民主测评总体结果数据分析情况报告
(一)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情况分析
1.本次民主测评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我校所有的二级单位,因此,《民主测评表》所反映的意见结果基本上能够代表我校各个单位、部门教职工的普遍意见。
2.参与民主测评的教职员工中,有中层干部110人,一般管理干部167人,教师103人,教辅人员47人,工勤人员18人,分别占参与测评人的比例分别为23.2%、35.3%、21.7%、9.9%、3.8%。另外,有24人未填身份,4人填写了两项身份,共占填表人比例的5.9%。
从参与人员的身份看,干部的比例较高,占了总人数的58.5%。考虑到干部层面与学校各项校务接触更为紧密,对于相关的工作运作更为熟悉,因此,可以认为本次的测评结果比较能准确反映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也较为可信。
(二)统计数据分析
1.从总体情况看,参与测评的教职工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14个选项的满意度测评中有13个在90%以上,这表明学校推行校务公开、民主参与工作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充分肯定。
其中在“党政领导重视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人”方面,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机构、制度健全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做到问题有人解决,措施有人落实”方面,我校早在2000年就颁发了《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还在2002年颁发了《中山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校(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明确规定。另外,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切实做到问题有人解决,措施有人落实,在中山大学教代会六届会议上提案代表对提案处理结果的平均满意度为71.33%。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和“教代会制度健全、职权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得到落实”方面,我校于1980年建立教代会制度,是全国最早成立教代会的高校之一。二十多年来,我校教代会制度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并将学校工作报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发展思路、建设规划、人事分配制度以及财务预决算等列为大会的主要议题,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决定,成为我校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在“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程序规范”方面,我校做到了行政管理制度公开、行政管理程序公开和行政管理结果公开;在“校务公开促进学校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方面,2008年我校教代会上的民主评议结果显示,对两位党政主要领导的满意度在9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满意度在83%以上,对工会整体工作满意度为97%,对校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满意度在84%以上。在“校务公开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方面,我校加强了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的监督力度,维护学校资金安全。2006~2008年,学校审计处审计工程490项,审计金额3.6亿元,共审减工程款0.37亿元。另外加强了仪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标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如2008年,校工会、纪检监察处参与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437个项目招标采购的监督工作,总预算为284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为23700万元,节约资金4651万元,2006年至今,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学校1006多项招投标监察工作,总金额达7亿多元,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相比,资金节约率接近20%,在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同时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另外在建立中山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卓有成效,尤其重视监督落实。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成效明显”方面,在校务公开工作的推动下,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财务、人事等工作日益形成了管理制度化、制度公开化、监管规范化的运行模式,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民主观念、管理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干群关系融洽,给学校各方面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校务公开的有效施行也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扩大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从单项的具体满意度情况来看,第10选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教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第11选项(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和第5选项(教职工代表思想、业务和民主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得到落实)的满意度分别为:89.01%、90.27%、90.70%,相对于其他选项的满意度略低一些。而这恰恰是所有选项中三个直接跟教职工本人的民主参与有关的选项。这表明学校在这些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大力度,加大民主参与的力度和深度。
3、在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总体评价中,统计表中直接反映的情况是满意度69.13%。但是有133人未填写此项。如果从已填写此项的340人统计,则满意度达到96.18%。
通过我校校务公开的反馈情况,并结合目前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实际,提高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搭建民主参与平台,我们认为:
(1)要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开展校务公开特别是民主参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加强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要从推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教职工政治权利的高度去认识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必须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意识;要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宣传的形式。可以采取网站、校报、电视台、平面印刷品、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员工宣传校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真正认识到校务公开工作是党和国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要抓好校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切实有效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保障学校教职员工能及时、准确了解学校相关的情况;要加强组织学习,有效开展对校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学校要特别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务求实效,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要从制度上确立教职员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职员工真正做到“知校情、参校政、督校事”。
首先应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利。其次,应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学校教改方案,教育发展规划、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奖惩条例及教职工的福利设施等凡是涉及到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通过教代会制定或讨论实施,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更加符合实际,更富有群众基础,减少以致避免在决策中不应有的失误,使之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同时还应进一步发掘民主管理的良好形式,保证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言路畅通,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校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民主管理要从重结果向注重坚持民主程序转换。
校务公开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发展与深化,其根本目的是为教职工广泛参与学校管理创造良好条件,让教职工享有并运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而引导教职工不仅关注自身经济利益,而且更加关注学校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此,在形式上,应注重利用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工作。如利用校园网的校务公开专栏,组织引导教职工就热点问题、教风学风、校园文化等学校发展问题展开讨论,建立重大决策网上讨论制度,收集综合群众的意见,作为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只有让教职工切身感到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决策中被充分重视和吸取了,才能吸引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大计的关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高等院校的民主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校务公开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与广大教职工和同学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与教职工关注的热点紧密结合,建立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调整公开工作的重点。勤于总结、勤于检查、勤于落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