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珠海校区分工会成立珠海校区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的批复
中大工会〔2017〕62号
珠海校区分工会:
你会提交的“关于成立珠海校区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审核,你会拟成立的珠海校区教职工羽毛球俱乐部等10个教职工文体俱乐部基本符合《中山大学教职工文体社团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中大工会〔2016〕90号文)(以下简称《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珠海校区教职工羽毛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游泳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摄影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瑜伽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足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网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篮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气排球俱乐部、珠海校区教职工户外俱乐部。
二、请新成立的各文体俱乐部严格按照《办法》开展社团活动,由珠海校区分工会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校工会监督。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发布时间: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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