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中大工会〔2017〕29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现将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教工[2017]14 号文)(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上述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推选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初审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11日前上报初审材料: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公示证明、省(部)级表彰荣誉证书(或决定),征求意见表和计生证明。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dgh@mail.sysu.edu.cn。
2.学校评审:
校工会将组织专家评审讨论推荐候选人及候选单位,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定后上报省教科文卫工会。
附件:
1.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有关文件的通知》
2.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联系人:黄凯颖;联系电话:13760612854)
(发布时间:2017-03-08)
相关附件:
附件3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pdf
附件1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有关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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