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总工办发〔2014〕23号、粤工总〔2015〕4号)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根据经费收支情况,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来临之际,校工会拟对校本部全体会员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时间: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二、慰问形式:校工会按在册会员每人200元的标准将经费下拨至校本部各二级工会,下拨人数以各单位上交的2016年会员活动费下拨名单为准,由二级工会以实物发放的形式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券)。
三、校工会将在2017年1月6日前将慰问经费下拨至校本部各二级工会。
请各二级工会严格按照全总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慰问工作。
中山大学工会
2016年12月23日
(联 系 人:吴桂妹、黄凯颖;联系电话:84112076、84115133)
(发布时间: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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