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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中大党发〔2012〕16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召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我校“双代会”每年都如期举行届中会,本届历时5年,现已届满。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5月8日,校工会常委会对“双代会”和“女代会”换届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并报校党委同意,定于2012年9月下旬召开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围绕学校“继续解放思想,精心谋划,坚持内涵发展,不断聚集人才,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与服务社会能力,营造和谐校园,逐步地、持续地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战略目标和中心工作,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校(院)务公开,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按照学校发展要求,确定教代会、工会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并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条例及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双代会”和“女代会”的领导机构。
  二、本次“双代会”和“女代会”主要议题
  (一)本次“双代会”主要议题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讨论学校专题工作报告;
  3.听取和讨论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4.讨论并审议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讨论并审议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6.讨论并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情况报告(书面);
  7.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8.表决通过工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9.讨论通过《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
  10.讨论通过《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修订)。
  (二)本次“女代会”主要议题
  1.听取和讨论“女代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讨论“女代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4.表决通过“女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三、“双代会”、“女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做好“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学校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女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分工另行安排。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郑德涛 许宁生
  副组长:汪建平 许家瑞 陈春声 颜光美 李 萍
      喻世友 朱孔军 黎孟枫 徐安龙 魏明海
      夏亮辉 保继刚 程焕文 李善民 李文军
      周 云
  秘书长:周 云(兼)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录德 刘春阳 李 烨 李建超 肖海鹏
      余敏斌 张文彪 陆 缨 陈金华 陈望南
      武少新 范元办 国亚萍 罗永明 罗镇忠
      赵过渡 郝登峰 祝方明 骆 腾 袁焕标
      夏 丹 徐翠丰 唐 燕 唐仕波 彭志刚
      董 零 曾园山 谢曼华 颜楚荣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组:
  秘书组:
  组 长:周 云
  成 员:赵过渡 陈望南 陈险峰 张东蕙 王兰平
      龚 庆 高 杨
  宣传组:
  组 长:谢曼华
  成 员:王丽霞 罗愈业 胡海峰 王 斌 车 平
      黄爱成 覃东骏 余 菁 黄凯颖
  会务组:
  组 长:李 烨
  成 员:杨元红 罗运坚 简占亮 邱芸辉 王敏琴
      夏 静
  选举组:
  组 长:徐翠丰
  成 员:李庆双 卓 鸥 陈景荣 陈国槐 王晓丽
      叶 梅 苏晓璐 诸 华 陈丽娥 郭 燕
      苏 媛
  提案组:
  组 长:彭志刚
  成 员:董 零 刘祖发 王其如 陈征宇 黄勇平
      马 静 宋世斌 卓冬青 王莉婧 李思泽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罗镇忠
  成 员:郑 哲 陈华桂 凌春贤 曾龙驿 黄河清
      毛明志 刘街生 丘钦英
  “女代会”工作小组:
  组 长:李 萍
  副组长:周 云
  秘书长:徐翠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晓丽 任建芬 刘雅玲 李巧兰 李汉荣
      李熙莹 杨 霞 卓冬青 国亚萍 骆 腾
      徐翠丰 唐 燕 梁碧玲 谢曼华
  四、本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协商拟定大会程序、会议日程安排及大会选举、表决办法;
  (二)开展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及召开“双代会”、“女代会”目的和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双代会”代表的选举,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四)征求教职工对大会主要报告、主要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集大会提案,做好提案征集、立案工作,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六)拟定“双代会”、“女代会”有关文件;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八)有关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双代会”和“女代会”代表人数、结构及任期
  (一)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的规定,我校“双代会”正式代表总数控制在400-450人。“双代会”中的女性代表就是“女代会”代表。
“双代会”拟邀请非正式代表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的正职领导;在校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主席和附属医院工会专职副主席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大会。邀请上一届已离退休的校党政领导和上一届校工会委员及省级以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女代会”参照“双代会”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二)代表结构:
  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的规定,我校代表结构拟定为: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机关、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直属单位、附属医院代表应占适当比例。代表按名额分配的办法,由各二级工会选举产生。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列为代表候选人,名额单列,经过选举程序选举产生。
  鉴于目前高校用工形式的多元化,与我校二级单位签订聘任聘用合同的人员要有一定的代表,名额单列,经二级工会委员会推选产生。
  在全体代表中,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40%;少数民族、女教职工、青年教师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其中女教职工、青年教师代表不少于30%。
  (三)代表任期:
  “双代会”和“女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
  六、“双代会”和“女代会”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
  (一)“双代会”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
  1.“双代会”会议期间设大会主席团,其中主席1人,执行主席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教师代表等若干人组成,负责主持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2.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委员会既是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规定,我校本届工会设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教代会工作。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5人,委员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拟提名候选人58人,差额3人。
  工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同时也是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拟由17人组成,其中工会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3人,兼职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本届工会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拟设委员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二级工会主席和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拟提名候选人11人,差额2人。
  4.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
  5.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的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上级工会同意后,提交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二)“女代会”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
  1.“女代会”会议期间设大会主席团,其中主席1人,执行主席2人,秘书长1人。主席团主要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师代表若干人组成,负责主持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2.本届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由“女代会”选举产生,负责本届“女代会”和工会女教职工日常工作,拟设委员1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拟提名候选人13人,差额2人。
  3.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
  4.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上级工会同意后,提交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七、“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及产生办法
  (一)工会拟设置下列专门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教职工文体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
  (二)教代会拟设置下列专门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教代会教职工福利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教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教代会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
  (三)工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的提名情况,提出委员建议名单(各委员会人数均为9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
  八、“双代会”和“女代会”筹备工作的时间安排
  拟定于2012年9月下旬召开“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6月中旬:召开“双代会”团长、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及“双代会”筹备工作各专门工作组成员联席会议,布置换届大会筹备工作。
  6月中旬~7月中上旬:各单位选举“双代会”代表,成立“双代会”代表团;酝酿、提名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7月:开展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组织“双代会”团长、工会主席进行工会、教代会业务学习培训。
  9月下旬:召开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9月下旬:召开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间拟安排一个单元时间分组讨论)。 
  九、几点要求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群众组织。开好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校务公开,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各级领导和广大教职工要重视和支持这次“双代会”和“女代会”的召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明确大会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是我校“双代会”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我们要按照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开展广泛的宣传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更多的教职工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关心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选好大会代表
根据选举程序和要求选举好代表是会议成败的关键,我们要认真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把政策理论水平高,民主管理能力强,有大局观念,办事公正,为人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的教职工选为代表,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民主性,使代表们能够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三)认真组织会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各“双代会”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好代表参加大会和讨论,保证会议出席人数,使会议气氛轻松、活跃,使会议成效显著;对会议主要报告和需要修订的文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重视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新形势下的“双代会”工作对代表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掌握政策,熟悉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内容和任务,而且要明确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善于沟通协调,做群众工作,有服务大局的意识和履职的能力。校工会和各二级工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的培训学习活动。
  (五)加强提案工作指导,做好提案征集
  提案工作是代表们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校工会对提案工作进行了改进,目前是采取纸质提案和网上提案两种形式开展提案征集。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会议的效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十、“双代会”及“女代会”的具体会议日程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2.中山大学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3.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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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

  • 附件2:中山大学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

  • 附件1: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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