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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3年女教职工跳绳比赛规程及抽签结果

一、比赛时间:2003425日下午1450时。检录时间:25日下午1430--1445时。
二、比赛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前广场。
三、比赛项目:十二人轮流跳、个人跳
四、比赛要求:
  1.中山大学工会会员均可参加本次比赛。
  2.每队由十四名队员组成,可邀请男教职工加盟,但参赛的男教职工不得超过四名,有条件的单位,参赛队员也可以全部是女教职工。但一经检录,比赛过程中不得换人,违反者取消该单项成绩。
  3.先进行十二人轮流跳比赛。在十四名队员中,两名女队员摇绳,十二名队员按顺序轮流跳绳,跳过一次后即离开并排队继续入跳,一人出来后另一人接着跳。在三分钟内以跳过绳的次数为该队的成绩,期间如有中断可继续进行,累加次数。若不按顺序入跳,则取消该队员成绩。
  4.最后进行个人跳比赛。每队出三名女队员,计算每位队员在一分钟内跳绳的次数,三名队员的跳绳次数之和为该队的成绩。个人跳的绳子由个人自备。 
  5.凡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比赛。
  6.比赛过程注意安全,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裁判的裁决。
五、 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取团体前八名。凡参赛队给予组织奖。按两个单项的跳绳总次数为该队的团体成绩。各队以团体成绩排列名次。当多队总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十二人轮流跳的单项成绩,十二人轮流跳的成绩高者排前;若十二人轮流跳单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个人跳单项成绩,个人跳单项总成绩高者排前;若个人跳的单项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个人跳中单人成绩,个人跳单人最高成绩高者的队排前,若仍相同,比较个人跳单人次高成绩,成绩高者的队排前,以此类推;若仍不能分出团体名次,则排名并列。
  2.本次比赛设个人优胜奖。凡参加个人跳单项者,个人成绩在前十名者获奖励。若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
  3.参赛队的成绩记入《工会文体活动记分档案(试行)》。
六、组委会
  组长:黄飞红
  组员:王荣耀、陈卫红、王敏琴
七、裁判组:
  裁判长:陈雪萍
  裁判员:黄思东、杨旻、夏静、项庭康、刘瑞志等
八、仲裁组:
  组 长:黄飞红
  组 员:韩梅、徐东亮
九、本次比赛解释权在仲裁组。


                                                            校 工 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集体跳抽签结果
 

场次     A     B      C
1    岭南学院   珠海校区   教育学院
2    附属三院   附属一院   生科学院
3    数计学院   外语学院   地规学院
4    信科学院   环境学院   药学院
5    政务学院   眼科医院   中山医学院
6    口腔医院   护理学院   公卫学院
7    肿瘤防治中心 哲学系    机  关
8    化工学院   附属学校   地球科学系
9    附属五院   附属二院   管理学院
10   理工学院   后勤企业



      个人跳抽签结果

场次    单位     单位
1    岭南学院   附属五院
2    理工学院   外语学院
3    附属三院   化工学院
4    地规学院   教育学院
5    数计学院   信科学院
6    中山医学院  眼科医院
7    环境学院   口腔医院
8    附属学校   附属二院
9    护理学院   机  关
10   生科学院   政务学院
11   药学院    珠海校区
12   地球科学系  公卫学院
13   管理学院   哲学系
14   附属一院   肿瘤防治中心
1
5    后勤企业

(发布时间:20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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