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3年女教职工跳绳比赛规程及抽签结果
一、比赛时间:2003年4月25日下午14:50时。检录时间:25日下午14:30时--14:45时。
二、比赛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前广场。
三、比赛项目:十二人轮流跳、个人跳
四、比赛要求:
1.中山大学工会会员均可参加本次比赛。
2.每队由十四名队员组成,可邀请男教职工加盟,但参赛的男教职工不得超过四名,有条件的单位,参赛队员也可以全部是女教职工。但一经检录,比赛过程中不得换人,违反者取消该单项成绩。
3.先进行十二人轮流跳比赛。在十四名队员中,两名女队员摇绳,十二名队员按顺序轮流跳绳,跳过一次后即离开并排队继续入跳,一人出来后另一人接着跳。在三分钟内以跳过绳的次数为该队的成绩,期间如有中断可继续进行,累加次数。若不按顺序入跳,则取消该队员成绩。
4.最后进行个人跳比赛。每队出三名女队员,计算每位队员在一分钟内跳绳的次数,三名队员的跳绳次数之和为该队的成绩。个人跳的绳子由个人自备。
5.凡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比赛。
6.比赛过程注意安全,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裁判的裁决。
五、 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取团体前八名。凡参赛队给予组织奖。按两个单项的跳绳总次数为该队的团体成绩。各队以团体成绩排列名次。当多队总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十二人轮流跳的单项成绩,十二人轮流跳的成绩高者排前;若十二人轮流跳单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个人跳单项成绩,个人跳单项总成绩高者排前;若个人跳的单项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个人跳中单人成绩,个人跳单人最高成绩高者的队排前,若仍相同,比较个人跳单人次高成绩,成绩高者的队排前,以此类推;若仍不能分出团体名次,则排名并列。
2.本次比赛设个人优胜奖。凡参加个人跳单项者,个人成绩在前十名者获奖励。若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
3.参赛队的成绩记入《工会文体活动记分档案(试行)》。
六、组委会
组长:黄飞红
组员:王荣耀、陈卫红、王敏琴
七、裁判组:
裁判长:陈雪萍
裁判员:黄思东、杨旻、夏静、项庭康、刘瑞志等
八、仲裁组:
组 长:黄飞红
组 员:韩梅、徐东亮
九、本次比赛解释权在仲裁组。
校 工 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集体跳抽签结果
场次 A B C
1 岭南学院 珠海校区 教育学院
2 附属三院 附属一院 生科学院
3 数计学院 外语学院 地规学院
4 信科学院 环境学院 药学院
5 政务学院 眼科医院 中山医学院
6 口腔医院 护理学院 公卫学院
7 肿瘤防治中心 哲学系 机 关
8 化工学院 附属学校 地球科学系
9 附属五院 附属二院 管理学院
10 理工学院 后勤企业
个人跳抽签结果
场次 单位 单位
1 岭南学院 附属五院
2 理工学院 外语学院
3 附属三院 化工学院
4 地规学院 教育学院
5 数计学院 信科学院
6 中山医学院 眼科医院
7 环境学院 口腔医院
8 附属学校 附属二院
9 护理学院 机 关
10 生科学院 政务学院
11 药学院 珠海校区
12 地球科学系 公卫学院
13 管理学院 哲学系
14 附属一院 肿瘤防治中心
15 后勤企业
(发布时间:20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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