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工会关于表彰模范教职工小家、先进教职工小家、先进分工会、先进部门工会、先进工会小组、优秀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
近年来,我校各级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以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为载体,在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大力推行校(院)务公开,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深受教职工信赖和拥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励广大会员和工会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教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校工会决定:授予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肿瘤防治中心等6个单位"模范教职工小家"称号;授予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等8个单位"先进教职工小家"称号;授予岭南学院等12个单位"先进分工会"称号;授予地球科学系直属部门工会等17个单位"先进部门工会"称号;授予眼科中心门诊工会小组等56个单位"先进工会小组"称号;授予尤黎明等35名同志"优秀职工之友"称号;授予于寿华等53名同志"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练冬云等368名同志"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校工会希望获得模范教职工小家、先进教职工小家、先进分工会、先进部门工会、先进工会小组等先进集体以及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希望获得优秀教职工之友的党政领导干部,继续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为大力推进新世纪工会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校工会号召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全面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山大学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
(2004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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