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女教职工组织中开展"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的通知
中大工会〔2004〕6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女教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女教职工工作水平,使基层女教职工组织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广大女教职工信赖的组织,根据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委有关文件要求,校工会女教职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女教职工组织中开展女教职工工作"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个服务
1、促进女教职工综合素质提高。
(1)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学习型女教职工组织"活动;
(2)配合行政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竞赛活动;
(3)深入开展创建"健康教师家庭"活动;
(4)针对知识女性特点,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依法维护女教职工权益。
(1)积极参与制定或审议涉及女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改革方案,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每年为女教职工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
(3)充分发挥教代会女代表的作用;
(4)建立教代会女代表工作小组,并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5)年内写出1-2篇女教职工工作论文或调研报告。
3、提供女职工安康保障。
(1)动员和发动女教职工参?quot;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确保2003年以前到期的续保率达到95%以上,新参保人数占未参保人数的20%以上;
(2)对参保女教职工患病申报补助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3)为特困女教职工提供安康保障。
(二)举办或参与学校组织的三类专题讲座
1、妇女理论知识讲座;
2、妇女保健知识讲座;
3、妇女法律知识讲座。
(各类讲座女教职工参与率达到50%以上)
(三)公布三项内容
1、凡有女教职工25人以上的分(直属部门)工会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委员会,并公布分(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2、公布分(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3、公布分(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近期活动安排。
二 竞赛评比办法
(一)各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二)各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按照"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先按细项逐项打分,然后累计总分。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女教职委组织,把自评材料于2004年10月20日前报校工会女教职委。
(三)校女教职委10月底对各分工会女教职委开展活动进行考核和评分,对在女教职工工作"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女教职工组织进行表彰,并授予"分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 具体要求
(一)各分(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要把开展"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作为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固本强基"方针,实施省教育工会"人文关怀"理念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女教职工工作计划,通过开展竞赛活动,提高基层女教职工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女教职工服务。
(二)各分(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要主动与本单位党政、工会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搞好竞赛工作。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2004年女教职工工作"品牌服务"百分赛活动评分表
(2004年4月2日)
(发布时间:20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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