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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山大学第四届师生合唱、舞蹈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和广东省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高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制纪律观念,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新创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为庆祝中山大学建校82周年、中山大学医科140周年,校纪委、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决定举办中山大学第四届师生合唱、舞蹈比赛。本次比赛的优秀节目,将被选拔参加庆祝中山大学医科140周年庆典文艺晚会。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活动的主题
  本次比赛活动设两个主题进行:
  ()合唱比赛以唱廉政歌,做廉洁人为主题。
  ()舞蹈比赛以纪念中山大学建校82周年、医科140周年为主题
  二、比赛时间:20061013日(星期五)晚上7点正
  三、比赛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
  四、主办单位:校纪委、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
  五、参赛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六、参加办法:
  ()凡中山大学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比赛。有学生的单位可允许部分学生加入教职工团体,但学生比例一般不得超过50%,
  ()以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比赛形式为大合唱和舞蹈。每单位可任选一种形式报名参赛,也允许两种形式都报名参赛。
  ()大合唱的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0人;每单位限报一首合唱歌曲参赛;比赛可采用钢琴伴奏、伴奏带和乐队伴奏;允许外请指挥和钢琴伴奏。
  ()舞蹈参赛人数必须在8人以上,只限在舞蹈范畴内的艺术表演形式参加比赛,比赛时间限57分钟。
  ()节目内容要紧扣主题,充分展示我校师生在新时代、新校园、新生活中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七、合唱参赛歌曲
  参加合唱比赛的单位,必须从下列歌曲中任选一首参赛。
  1、《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2、《纪检监察之歌》
  3、《公务员之歌》 4、《守住清廉》
  5、《送你一句话》 6、《知足不知足》
  7、《为了一方净土》 8、《党旗下的承诺》
  9、《共产党员》 10、《光荣啊,党的忠诚卫士》
  11、《正正堂堂》
  以上歌曲已挂到广东省监察网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栏目中,请各参赛单位上网(www.gdjct.gd.gov.cn)下载。并可提前到校工会刻录CD光碟。
  八、奖励项目:
  本次合唱、舞蹈比赛根据报名参赛的队数,分别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若干名,发给奖牌和奖金,以资鼓励。另增设最佳表演奖最佳团队奖最受欢迎奖各一名,并颁发奖牌。
  九、报名时间:
  参赛节目必须于922日(星期五)之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922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教工活动中心二楼舞厅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节目抽签和商议比赛事项。
  十、有关要求:
  () 9月下旬,学校有关部门将开始分别对各单位的节目进行检查。
  () 21010日(星期二)全天,各参赛单位可在梁銶琚堂进行走台;1012日全天为正式彩排时间,下午为合唱类,晚上为舞蹈类。
  () 本次合唱、舞蹈比赛是学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庆祝建校82周年、医科14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领导给予重视和支持,带头参与,统筹安排,以保证参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 凡参加廉政歌曲合唱比赛的单位,将给予加计文体活动分及参赛活动分,作为工会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凡被选拔参加医科140周年庆典文艺晚会的节目,也给予加计分。

                           中山大学纪委办公室
                           中山大学党委宣传部
                             中山大学工会
                             中山大学团委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发布时间: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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