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07年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广东省师德标兵”、“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2007〕16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2名师德先进个人和1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参评,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单位和在职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 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二) 广东省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广东省师德标兵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在推荐的先进个人中选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 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工会高度重视、党政大力支持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
2、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则、有方案、有措施。
3、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4、师德建设成绩突出。其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教师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过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
三、评选推荐办法
1、 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一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和一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2、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但须经所在单位党政部门审核同意。
3、评选办法。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 推荐先进个人要填写《2007年广东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上报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2、推荐先进集体要填写《2007年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上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上报时限和联系方式。各单位请于6月15日5:30前将推荐材料交校工会群工部,并将事迹材料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adscxp@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84112075
联 系 人:陈雪萍 王艳锋
二○○七年六月四日
(发布时间: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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