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中大党发 [2000] 037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建立,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在全国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现就我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如下实施意见。
一、教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利于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校务公开的重点是: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
要广泛发动教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校务公开工作,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做学校的主人。
(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
学校各职能部门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和公开失真责任追究制度。
(五)坚持整改的原则
对校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坚持保密的原则
对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要保守秘密,不得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重大校务决策和执行公开
主要包括:学校办学思路、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决策以及学校执行相关政策情况的公开。
(二)主要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公开
1.行政管理制度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职能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公开。
2.行政管理程序公开:主要包括招生事务、教学计划、教学和科研经费、干部招聘、人才选聘、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教职工奖惩、评优评先、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后勤服务、供房调配、基建工程招标、大宗设备采购、大型维修项目、计划生育、学生学籍、学生奖惩等管理办法的公开。
3.行政管理结果公开:主要包括公布任免、人才录用、职称评聘、学校财务预决算、年度财务奖惩、学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和评优评先情况的公开。
(三)干部廉政情况公开
主要包括: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的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推行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报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干部评议等重大的学校政务,应提交每年一次的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如有特殊的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举行情况通报会
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党政工联席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通报、交流校务情况。
(三) 举行“信息交流与问题探讨”会
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制定的新政策、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不定期举行。每期设立一个中心议题,由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信息交流与问题讨论的形式,作专题报告,组织教职工参与讨论,征询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 充分利用校内媒体
将一些重大校务问题在校园网、校报、校内电视新闻上公开,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 举行团长或工会主席茶叙会
通过定期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茶叙或不定期对部门工会主席茶叙,通报学校的工作动态和重大改革方案,听取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和部门工会主席的意见。
(六) 增设校长接待日
在坚持校长日常接待教职工的基础上,增设每月逢双周周五为校长接待日,由校行政领导轮流值日,听取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七) 完善、健全信访和监督制度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信访制度,增设监督、投诉电话,多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八) 举行新闻发布会
将有些校务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
四、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成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校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校务公开日常事务的处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二)成立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检查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结果,防止校务公开流于形式。监督小组由校工会、纪检、民主党派的代表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由工会负责人任组长。校务公开日常监督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发布时间: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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