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做好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工作,校工会拟邀请各二级工会以通讯评议的方式,对候选家庭的材料进行评选。
请各二级工会推荐1名女教职委负责人或女工委员担任评委,对各候选家庭和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进行评选,并填写《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巾帼标兵”初评投票表》(附件2),于2015年4月23日前提交校工会(请同时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注意:
1.本次“和谐家庭”共有29户申报,请投票选出不超过20户;“巾帼标兵”有18人申报,请投票选出不超过12人。
2.电子版请填写好后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请交换至校工会。
附件:
1. 申报材料
2. 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巾帼标兵”初评投票表
中山大学工会
2015年4月10日
(联 系 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4111291,电子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5-04-14)
相关附件:
附件二: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巾帼标兵”初评投票表.doc
附件一: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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