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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根据广州市妇联《关于申报广州市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的通知》精神,广州市妇联将组织新一轮广州市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条件:
  1.曾获得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且未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巾帼文明岗的单位。
  2. 岗位人数一般应在3人以上,女性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
  3.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成员能发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爱岗敬业,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成为岗位能手或标兵。
  5.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巾帼文明岗的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为服务标准、达标要求和奖惩激励机制。
  6.单位领导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并能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女职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7.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申报程序:
  (一) 单位推荐
  请各二级工会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工会限推荐1个岗位申报广州市巾帼文明岗。推荐申报的岗位近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卫生事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现象。
  申报单位请于11月10日(星期一)前将材料报校工会:
  1.《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
  2.最能体现岗位工作情况的集体照片1-2张(电子版,图片说明含岗位名称)。
  (二)校工会女教职委组织评选并确定推荐岗位
  校工会女教职委将在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经评选、审定和公示程序,确定3-5个岗位推荐申报广州市巾帼文明岗,同时从中推荐1个申报广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
  经以上程序确定被推荐的岗位还需上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奖牌照片复印件1份(A4纸规格),上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近年来我校各级各类“文明岗”汇总表
     2.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中山大学工会
                                       2014年10月31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4112076,邮箱:
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4-10-31)


相关附件:

  • 附件2 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doc

  • 附件1 近年来我校各级各类“文明岗”汇总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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