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王雪梅等14位女教职工“中山大学巾帼标兵”称号的决定中大工会〔2012〕48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我校女教职工发扬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无私奉献,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学校发展与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校工会决定授予王雪梅等14位女教职工“中山大学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创先争优、巾帼建功活动中再立新功。希望全校广大女教职工以“巾帼标兵”为榜样,弘扬时代精神,扎实进取、争创一流,为我校实现 “十二五”规划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附件:“中山大学巾帼标兵”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中山大学巾帼标兵”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雪梅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伍 卫 附属第五医院
3.关晓红 历史学系
4.李 娟 附属第一医院
5.杨冬梓 孙逸仙纪念医院
6.周 洁 中山医学院
7.周翠英 工学院
8.罗筠筠 哲学系
9.凌均棨 附属口腔医院
10.徐 立 肿瘤防治中心
11.梁 琦 管理学院
12.梁小玲 中山眼科中心
13.梁晓燕 附属第六医院
14.黄 瑶 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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