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女教职委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根据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组织职工参加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总工女委办【2004】3号)及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关于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全国‘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精神,为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普及,校女教职工委员会于2005年1月11日下发通知,并召开了全校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的女教职委主任和直属部门工会女工委员的会议,校工会副主席、女教职委主任吴京洪在会上作了具体的部署与安排。校工会还拨专款复印了试题和答题卡,在春节前后分发给各分工会及直属部门工会的女教职委。由于校工会女教职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女教职委的大力支持,全校42个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的女教职委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共收回1260份参赛答题。在这次活动中,很多的女教职工是利用春节的假期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完成竞赛试题,还有一部分男教职工也参与了竞赛活动。通过参加这次“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校女教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的能力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中山大学女教职委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发布时间:20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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