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互助金申请需提交的材料(2016年6月修订)
                      注: 
1. 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只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2016年1月1日之前参保的);2016年1月1日之后参保的,不再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 
2. 申请住院医疗互助金和住院津贴互助金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申请表;医院出具的材料需交盖章原件,或盖申请人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申请表中“情况说明”栏请写明本人是中山大学何单位职工,何时参加何种保障计划,现患何种疾病,特申请互助金;“单位证明”栏目请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二级工会公章; 
4. 申请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的,需提供两份相应材料;申请住院津贴互助金同前。 
  
                      (发布时间:2014-03-11) 
      
						相关附件: 
												
						 最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互助金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