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志刚
各位代表:
一、提案征集基本情况
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截至七届五次教代会召开前,共收到代表、代表团提交的书面提案39份,网络电子文档提案6份。另从第二届第五次女教职工代表大会转入的提案1份。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46份。
在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中,基本上能围绕学校发展、建设中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提供了丰富的图片资料,有的列举了许多相关政策文件,充分说明代表们在拟订提案前进行了相应的调查研究,注意收集、掌握相关的资料、事实,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
二、提案立案、处理情况
2011年7月22日,在校工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审议工作会议,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认真审阅、讨论了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认为其中22份提案符合教代会提案工作要求,准予立案。其余24份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经过讨论、研究,认为有的学校已经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学校已经或正在推进相关的工作,或者是超出教代会职权范围,或者没有具体意见建议不符合基本要求,因此作为一般性意见处理,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2011年7月25日,学校召开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周云同志主持,提案工作涉及的我校20个部、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和提案立案情况,经讨论、协商,明确了提案受理单位。会议还根据上届教代会提案回复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提案回复工作提出一些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提案受理单位要注意由于提案回复增加了主管领导审阅环节,而可能出现的回复周期过长的问题。22份作为一般意见的提案也在会上分别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参考,2份网络提案因不符合基本要求未予采用。
三、提案回复情况
截止2012年7月15日,全部立案的22份提案都有了明确回复,作一般意见处理的提案也有15份有了回复。从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结果反馈信息显示:13份表示满意,6份表示基本满意,1份表示不满意,2份未作明确表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86.4%。
本次会议各提案处理单位对提案回复情况如下:
关于人事管理工作:
(一)关于“落实A系列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晋升常态机制”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2005年,学校开始实施实验室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制,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学校按《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试行)》开展有关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岗位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公开招聘。
2010年,学校在急需关键技术支撑的领域试行设置实验室关键技术岗位,开展关键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共33人聘任关键技术岗位。今年将继续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二)关于“要求按教学工作量配备医院病理科教学编制”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根据《2005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关于基础医学院病理教研室划归附属第一医院管理问题决定事项的通知》,基础医学院病理教研室划归附属第一医院管理。其中涉及人事问题部分,第五条明确说明:病理教研室现有学校固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编制由附属第一医院接收,学校按北校区门诊部的模式和标准将人员经费划拨给附属第一医院。《通知》对病理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也有明确决定和说明。
鉴于病理教研室已划归附属第一医院统一管理,由附属一院统筹考虑病理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和人员编制问题。在学校没有新的文件精神之前,相关管理事宜仍按该《通知》执行。
(三)对“关于落实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提案提出的问题,人事处答复:
2003年6月,学校开始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一年一度的全校性的教师“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学校按《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开展有关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工作。
在教师职务聘任过程中,学校对承担学校公共英语、公共体育课程教师的职务聘任,已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如对学历条件、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方面均予以酌情降低。
为了鼓励主要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的优秀教师潜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决定,设置了高级讲师职位,2009年开始在主要承担公共外语、公共体育等公共课教学单位开展了高级讲师职务聘任工作。
(四)关于“护士、药剂师申报教师资格问题”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广东省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我校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校多次就非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师资格的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但国家对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确定的,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履行教学职责的在编正式教师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关于校园建设、管理工作:
(一)关于“理顺校内停车问题”的提案,总务处答复:
已将此提案交西区业委会讨论并认为此方案很好,会在接下来的校园交通整治中考虑此方案。但由于很多教工都不愿意在自家房前屋后停放汽车,恐怕实施起来有点难度,必须做好教工的说服工作。
(二)“关于在学校主要露天体育场适当增加简易照明灯光,为我校提供全民健身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总务处答复和处理意见:
今年总务处已和教育学院体育教研室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经论证后向学校提出了外体育场改造方案,改造资金已向学校申报,其中也包括了对适合晚上开放的室外体育场地进行安装简易灯光。资金到位后总务处将配合教育学院逐步进行施工。
(三)关于《加强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提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答复如下:
1.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历来重视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药品)的管理工作,除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外,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办法》、《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处理的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近年来,我处还编印了《实验室安全手册》(见附件)并分发给各院系、实验室和所有入学新生,其中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还系统介绍了学校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领取、保管、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目前我处正在建设“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网”,并计划实行新生“网上培训考试”和“实验室准入资格”制度,藉此加强对全校师生特别是入校新生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宣传、知识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强化广大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师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知识技能。
2.关于危险化学品购置、使用管理
我校对购置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安全管制类化学品(药品),均实行严格的申报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由我处统一报送公安局、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专人定点采购。对剧毒化学品等高危化学品(药品),学校要求使用单位实行双人保管、双锁、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建立危险品日常领用记录和台帐并定期核查上报。为强化剧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今年我处还为相关教学实验统一配置了一批专用保险柜。
目前我处正在开发“实验室管制危险品管理系统”,计划实现各类管制危险品的网上申报、逐级审批、购置、领用、使用、回收、处置一条龙的信息化管理,既有利于做好服务、方便广大师生,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
3.关于化学废气、废弃物的排放和回收处置管理
学校历来重视环保工作,很早就设立了专项经费,对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废液和固体废物)进行统一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集中处置。近年来,我处也不断通过实验室现场交流宣传和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等多种途径,着力加强实验室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师生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实验室随意排放危险化学废液和其他废弃物的情况显著减少,化学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不断趋于规范化、有序化。随着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我校化学废弃物的回收处置量连年快速增长,2004年仅约8吨,2010年已增至60吨;化学废弃物的处置费用支出也大幅攀升,2004年仅为3万多元,2008年增至近75万元,而2011年预计将接近100万元。
在化学废气的排放管理方面,相对而言,目前我校的本科教学实验室特别是新建实验教学平台的相关设施配套均较规范、完善,管理较到位,而科研实验室则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由于受所在建筑物状况限制等因素影响,部分科研实验室缺乏良好、符合规范的通风排气设施(个别实验室也存在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因而局部确实还存在一些实验室废气直接向室外排放的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如提案人所述的化学南楼、化学北楼的部分科研实验室。我处已会同化学学院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相关的几栋大楼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多次商讨,并请学院尽快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我处将继续督促化学学院解决或改善相关问题并为此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涉及化学品(药品)使用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辐射安全等其他技术安全问题等方方面面,每年我处均定期联合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我处实验室科、设备科、北校区办等相关科室人员每年还不定期到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历次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我处都会及时与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对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我处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院系下达情况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关于实验室安全保障的经费投入
目前我处负责的实验室建设经费,只能用于满足本科教学实验室的需要,无法承担科研实验室的相关需求。我们认为,学校、相关院系和科研课题组确实有必要对实验室的安全保障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科研实验室的相关设施条件,为广大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在化学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经费开支方面,目前所有费用都是由学校统一承担的。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近年我校化学废弃物的回收量越来越大,而废弃物的处置单价也逐年攀升,处置费用越来越多,对学校的压力日益增大。从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考虑,我处认为,相关院系、实验室,特别是毒性化学废弃物产出量大、处置费用特别昂贵的一些科研实验室,有义务有责任努力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合理控制化学废弃物的产出量和种类,并为学校分担适当比例的处置费用。
(四)关于“完善课室及实验室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的提案,协办各单位答复如下:
教务处的答复:
公共课室以及课室内仪器设备的管理涉及学校多个管理部门,教务处作为该提案回复的牵头单位,组织了有关部门共同回复。具体意见如下:
1.课室挂钟问题,目前南校区已经部分课室配有挂钟,并且正在对还未有挂钟的课室进行配备。东校区课室挂钟问题,教务处和东校区后勤办将在最近对所有公共课室配备挂钟,安排物业值班员校对挂钟时间。
2.南校区部分多媒体课室由于建设时间较早,放下投影幕布后完全遮挡了黑板,板书不方便。
信息与网络中心的答复:
经排查,主要是2001年建的第一教学楼四间阶梯课室和三教109阶梯课室,由于课室空间结构所限,黑板墙壁不够宽,导致投影幕挂在中间或者一侧都有弊端。为了取得最好的投影效果,让坐在两边的学生看得见,投影幕挂在中间,不足之处就是遮挡了黑板,如果将投影幕挂在黑板的一侧,留出部分黑板供板书使用,但会有部分座位看投影的效果很差。我们将因地制宜,兼顾投影和板书,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一)对于一教208和308阶梯课室,我们之前在208课室做了尝试,把投影幕移到一侧,可留出约1.5米宽的黑板供板书使用,可以到兼顾投影和板书,效果不错。计划今年暑假也把308课室的投影幕移到一侧。
(二)对于一教204和304阶梯课室,计划今年暑假换用小一点的投影幕,并安装在黑板的一侧,可以留出1米多宽的黑板供板书。另外,这两间课室的水泥讲台挡住了投影幕,建议房产处拆除水泥讲台,由网络中心换成小的木制讲台。
(三)对于三教109阶梯课室,由于空间结构所限,投影幕不方便移动,计划今年暑假在讲台旁增加移动黑板,供有需要的老师板书。
教务处认为每个课室都要放置一台刷卡机成本太高,而且用校园卡刷卡点名的方式也是会存在代刷卡行为。另外,教师点名也是一个师生增进认识的过程,促进师生互动。教师点名可以多种方式:全点、部分点、随机点。
东校区实验室的答复:
(一)实验中心机房的面积约为300㎡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因房间面积较大,使用投影设备不太合适。所以,近年来我们慢慢的淘汰了投影设备,采用软件广播系统。目前,大部分的机房均安装了该系统(B座二楼、四楼,D座三楼),以后,也得按需求逐步增加。
(二)对于其他实验室(如电子电工实验室),我们将对教学任务较重且有需求的实验室安装固定的投影设备。
(三)对中心现有投影设备进行检查,更新或升级投影设备,并增加一或二台公用设备,以备临时使用。
(五)对《加强南校区交通环境整治,还康乐园一方净土》的提案,校保卫处答复: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南校区校园交通问题的关注,而且向教代会提交了一份调研深入、内容详实、图文并茂、建议合理的高水平提案。
目前南校区校园交通存在校园车辆过多、乱停放等现象和问题,主要是由于校园交通条件的改造速度远跟不上车辆增长速度和交通管理有不到位的地方所造成的。在此向广大教职员工表示歉意。
按照我校校园交通发展的规划安排,结合代表所提出的六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卫处与本提案代表召开了专门的座谈会,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会同校党委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基建处、研究生院、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物业公司等单位就提案涉及的相关交通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实地考察,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中已经完成、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今年5月至今,学校集中开展了一次以校园交通整治为重点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整治效果初步呈现,而且还会继续坚持下去。
(1)进一步严格车辆的通行管理。主要做法:要求因公务联系、探亲访友、上课等需进入南校区的校外车辆,经核实可停在南门、北门的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校园中心区,其他无关的校外车辆,一律谢绝入校;严格控制校外车辆在南校区东门入校等措施,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无关车辆借到穿行校园的现象。
(2)进一步规范车辆的停放秩序。主要做法:重新规划和完善四个校区的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停放区域,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通畅,尽力确保人行道的通畅和车辆停放有序,同时在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分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安全;已经建立了违规车辆不良记录电子档案,也增加了人力,加强巡查力度,对于乱停放、违规停放“过夜”的车辆,通过温馨提示、警示教育、违规锁车和谢绝入校等措施,全面清理乱停乱放和蹭停现象。
(3)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设备。主要措施:已经完成南、北校区校园交通指示牌(中英文对照)和道路划线的建设;配合基建处加快推进南校区西大球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动工兴建。在未建成之前,因地制宜在南、北校区拓展一些临时生态停车位;与基建处、财务处一起做好南、北校区新的交通智能门禁系统的建设,目前已经完成设计方案,预计今年春节前完成,以利于整顿校园交通秩序、方便师生车辆进出校门、保障校园内车辆安全和缓解周末校园交通压力;配合总务处正在分期改造校园道路和完善人行道建设;已经清除了大部分存在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的路桩、门禁。
(4)进一步完善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主要措施:严格实行了《校外车辆预约入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办(换)校园车辆通行证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办理范围、车辆类别、审核程序和证件防伪等。
(5)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和谐校园”交通安全系列主题活动。
2.周末因南校区的各类办学办班较多而使入校车辆激增,加上管理上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导致停车位本来就非常有限的南校区校园内经常出现车辆乱停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已采取和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校党委办公室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协调保卫处、东校区管委会、教务处、研究生院、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严格审批各类办学办班,并商请部分周末办学办班地点能否放在东校区。
(2)召开办学办班比较集中的院系负责人协调会,商议并采取一些具体措施缓解周末南校区校园交通压力。
(3)保卫处在上下课高峰期增派人手,做好车辆指挥和车流疏导。同时,进一步提升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与言语沟通艺术”专题培训和“校园交通指挥手势”竞赛等活动。
(4)综合治理督察办公室将继续配合校办、房地产管理处等场地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对外出租场地。杜绝违规出租场地。
关于行政管理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教代会提案管理系统”的提案提出的问题,校工会答复:
1.网上提案系统设计时有以下功能:附议人可以在全体教代会代表中邀请,提案人和附议人可以随时监督到提案答复进度,也要求提案人对提案的答复意见做是否满意的表述。
2.《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提案工作委员会立案的条件有2点:一是事关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3.我们将尽快与网络中心沟通,凡是立案的提案我们将通过校务管理系统“教代会提案”向全体代表公开。
4.关于优秀提案的评选,目前我们的工作是依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改变评选办法涉及到对相关规程的修改。代表的建议将提交新一届教代会讨论研究。
(二)关于“设立总务后勤总协调人机制,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提案,总务处答复:
该类提案在“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材料”中校办已有答复。
北校区日常校园管理由后勤集团物业公司负责,北校区后勤办协同北校区房地产管理科、北校区保卫办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近一年来,北校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已有改善,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努力为校区师生排忧解难,为校区建设多做贡献。
(三)关于“关于调整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考评细则相关评分的建议”的提案,校工会答复:
提案工作委员会立案的条件有2点:一是事关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附属医院作为中山大学的二级单位和学校的其他部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中山大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附属医院只要是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能在八家附属医院通用的医、教、研等方面的提案都会被立案。
目前,“教职工小家”建设考评细则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不够完善、评分等级不尽合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随着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的发展作出新的修订。针对您的提案建议,校工会将在2012年启动“教职工小家”考核标准修订工作,在年底的教代会、工会工作研讨会上也将征求各附属医院的意见,希望得到您和附议人的支持。
(四)对《关于增加国际商学院办公用房的问题及建议》提案,珠海校区答复:
1.国际商学院在珠海校区图书馆东侧行政楼九层办公,其中有三间房为创新研究院和生科院科研用房,珠海校区已于三年前开始做协调工作,科技处也督促以上单位腾出。但由于创新园暂无可供搬出的合适用房,另外两间是杨中艺教授和林浩然院士科研用房,暂联系不上他们。现与房管处协商,由学校公房领导小组发函以上单位,请以上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后再协商如何搬出。此工作一直在跟踪之中。
2.修建行政大楼非珠海校区所能直接解决,已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提出了建议,待学校纳入发展规划。
(五)对“有关提案工作的若干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校工会答复:
1.《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对提案人和提案时间有明确规定: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因为作为代表其职责本身就要求能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参加教代会,所以他在提出提案前应征询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无论是纸质提案和网上提案,我们在提出和处理提案上有一个时间限制,有利于提高提案提出和处理的效率,也便于监督,同时我们也要考虑提案处理单位的工作,尽可能不干扰他们按照制度和规程工作。一般提案的办理时间在提案送达后30个工作日(假期除外)。
2.关于提案的通报,目前我们主要通过教代会会议文件将所有回复意见刊载。为让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回复情况,今后将改进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工会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关于优秀提案的评选,目前我们的工作依据是《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改变评选办法涉及到对相关规程的修改。代表的建议我们将提交新一届教代会讨论研究。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会表彰活动的公示工作”的提案,校工会答复:
校工会举办的有关评选表彰,一般都会预先发文,在通知里明确列出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评选机构,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资格提出要求等,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也要求经过民主酝酿推荐,推荐人和单位都要写出主要事迹,党委有审核意见。可以说已经通过了民主和集中程序,具备一定代表性。我们理解提案人可能对某些表彰类型有异议,我们将在今年年底的工会、教代会研讨会上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关于评选标准、程序的公示,今后我们会在公示名单后加注评选通知的链接,方便各位老师检查监督。考虑到有些评选项目评选出的拟表彰的人选众多,如今年校工会评选的优秀工会工作者29名,优秀教职工之友21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450名,每个人都要写出有分量的事迹材料篇幅会太长。所以我们提议,今后凡是全校性评选,除了公示名单提供相关通知的链接外,相关文件和事迹材料在校工会展览室提供查阅。
校工会将更多利用网络资源,在工会主页有选择地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
(七)关于《解决合同制职工上下班停车的建议》提案,校保卫处答复:
1.目前南校区校园交通矛盾非常突出,当前校园的停车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教学科研的发展需要,而且教职工的车辆还在不断增加,造成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周末,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停车压力都非常大。考虑到目前各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数量很大,而且类别多样,因此目前办证范围原则上只限于学校人才交流中心聘用的合同制职工,无法满足所有合同制人员的办证需求,在此谨表歉意并诚请理解。
2.对于由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驾车进入南校区,原则上取临时卡停放在南门口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校园中心区,减轻校园中心区的交通压力。请各单位提供个人申请(需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和盖公章)、行驶证复印件和合同送保卫处备案,以后进入南校区校园。
3.也恳请单位能够做好合同聘用人员的工作,希望能理解当前校园交通压力,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来校上班。
当然,我们相信这是暂时的困难,学校正在加紧筹划建设大型地下停车场,届时将会大大减缓交通压力,尽最大的努力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关于校园生活、福利工作:
(一)对“在中大离退休处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提案,离退休处答复:
根据掌握的情况,我校离退休教职工中孤寡、独居、空巢等情况确实存在,随着我国老年化社会加速到来,学校采取相对应的政策、措施,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是必要的。
提案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从操作层面上,还需要研究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位、性质、投入、选址等具体方案,以及如何利用社区资源等方面内容,离退休处将积极推动这项工作。
离退休处将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摸清孤寡、独居、空巢、高龄、失能等离退休教职工情况,规范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整合现有服务队、二级单位、老年群体组织、志愿者的关怀服务工作。
目前,离退休处将建议学校在老年活动中心原址上加建高层建筑,满足有关服务场所用房,另一途径是由学校后勤集团或产业集团在校外择地建设度假养老基地。
(二)关于“增强学生宿舍床位安全保护”的提案,总务处答复: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我们针对学生宿舍床位安全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生入学前,联合学工办辅导员队伍对应新宿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马上进行扫除;对超高、超重学生床位进行改造、加固。
2.在学生入学教育、日常安全教育活动中,联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宿舍床位及其他安全防范教育。
3.发动宿管会、宿管人员、学生工作人员对宿舍床位案例进行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4.要求宿舍(物业)管理人员对发现的宿舍床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修人员迅速维修。
5.将学生宿舍床位安全保障纳入维修建议和计划中。
同时我们将结合提案中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大宿舍安全问题的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关于珠海校区整建制学院常驻教职工遇到的住房问题与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珠海校区答复:
1.珠海校区现有教师公寓按学校租赁标准可供有需求的教职工申请租用,确需成套租赁的可提出申请,按规定交租金。但房源很有限,一般先满足单人到校区工作需求。
2.建周转房的申请校区管委会于一年前已上交房管处论证,房管处也到校区调研并反馈了意见,至于是否建房有待学校领导批示而定。
3.倚海苑、博雅苑的住房如何操作转卖,校区管委会已向房管处提出了若干建议,等候主管部门确定后答复我们。
4.组织团购问题,目前小区需求人数不多,珠海房价较高,距离校区很远,待论证,请房管处指导。
5.珠海校区是否可以建经济适用房,需请房管处答复。
(四)关于《更换珠海校区招待所饮水机》的提案,后勤集团答复:
2011年7月26日,珠海校区招待所与珠海校区后勤办就此事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并决定:为了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和入住人员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由珠海校区招待所出资购置一批电热水壶,每一房间配一壶。于2011年9月新学期开始之际全面实施。同时,房间的饮水机全部取消。
(五)关于“加强后勤服务,便利教师住宅室内维修”的提案,主协办单位答复如下:
后勤集团答复:
目前,在西区住宿的教职工的室内维修工作由学校房地产管理处引入的保利物业负责,希望房管处与保利物业作相关沟通、协调,允许我集团修缮工程服务中心介入教师住宅室内维修业务。中大修缮工程服务中心愿意为学校广大教职工提供室内维修服务,我们的服务热线电话是84113355,欢迎广大教职工咨询、预订服务。
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房改后,住户屋内涉及的修缮除顶层漏水、供排水管道问题,须物业公司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报我处立项审核,物业公司施工外,其他的修缮因由业主负担,业主有自主选择施工队权利。物业公司目前对于此类问题,只提供人工服务且一般小修没有收取费用,因此材料由用户自行购买。对如何做好住户室内维修这类服务,建议建立小区物业维修服务平台,引入若干质量好价格实惠的维修队伍包括学校后勤,供业主选择。因我处为业主委员会秘书单位,服务业主的相关工作我们将提交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关于中山大学南校区青年教师周转房改建的提案”,房地产处答复:
解决我校青年教工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学校领导关心的大事。学校郑书记、主管校领导多次亲临周转房教职工家庭,关心周转房现状差,房源短缺,商品房价居高不下情况下青年教工的居住问题。我们处每年都在申请各种渠道的资金投入周转房条件改善工作,近年来南校区完成了681-683栋单元房改造、722栋单身教工生活区改造,382-383栋整体装修工程等几项大型的修缮工程,累计投入约567万元。
对于拆旧建新工作,我们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机会。经研究,“三旧”政策对我校并不太适用,“三旧”政策的关键意义在于利用旧城、旧村、旧厂的土地,改造成商住用地,但我校土地均是教育用地,改成商住地不符政策导向。
2011年广州市响应国家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要求,提出大专院校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我们已经及时提出了将南校区校园内525-528栋,647-654栋共十二栋老旧建筑拆除,新建周转房的计划,目前此计划已纳入广州市第二批保障房建设计划中,学校房产处与基建处正密切配合,争取计划早日实施。
四、关于“优秀提案”及“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意见
2012年7月25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会议,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和办理进行评选,结果如下:
学校人事处在处理代表提出的《落实A系列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晋升常态机制》、《要求按教学工作量配备医院病理科教学编制的提案》、《关于落实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护士、药理学申报教师资格》等提案过程中,能够摆事实、讲道理,详细阐述学校相关的人事管理政策和措施,并在处理代表《关于广州大学城内开办公立学校的建议》、《提高流动编制人员待遇,改善用人机制》、《副高职称以上的护理专家可延迟至60岁退休》、《关于岗位聘用工作制度化的建议》等未予立案的提案中,也认真予以回复,体现了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代表提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建议推荐校人事处作为“七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政务学院陈征宇代表利用网络平台提出的《关于中山大学南校区青年教师周转房改建的提案》提案,环境学院张淑娟代表书面提出的《加强南校区交通环境整治,还康乐一方净土》的提案,能够按照提案规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政策文件、实景图片说明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表现出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经研究,建议评为“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发布时间: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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