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志刚
各位代表:
本人受提案工作委员会委托,现向大会报告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立案基本情况
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从2008年6月初开始,截至9月10日,共收到代表提案34份(包括从女代会转入的提案4份)。
9月23日,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审议工作会议,对34份代表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审议,并对基本符合立案条件的23份提案进行了立案登记。没有立案的11份提案,其中有4份是因为没有达到须具备3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要求;一份提案不符合提案规范(没有题目和具体建议);另外6份提案则是超出学校管理权限范畴或仅属个案,或者是已经有了明确的政策、措施等原因不作立案处理,而作为一般性意见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参考。未立案提案包括对报考本校的教工子女给予宽松政策、珠海校区博雅苑房产证问题、南校区住宅加装电梯、校外居住的教职工在南校区停车收费问题、校内津贴调整以及某住宅单元的扰民问题等。
在已经立案的23份提案中,涉及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人事管理、校园建设和管理、后勤服务、医疗保健等六大方面。他们分别是:
(一)校行政管理方面(4份):
1、帮助办理变更执业证
2、建议学校在各校区建立视频会议室
3、应新时期所需,加强校工会组织建设
4、“双代会”、工会真正履行其职权,是学校民主建设的真正体现
(二)教学科研方面(5份):
1、关于外国语学院一、二年级从珠海校区回迁的建议
2、课堂教学学生网上评价应成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估的基本依据
3、关于免除教师缴纳上网费,落实学校为教师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的承诺
4、关于工科教学实习经费拨款提案
5、关于改善医学临床学科中青年专家科研条件的提案
(三)人事管理方面(4份):
1、关于加强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轮岗工作的建议
2、关于举办青年教师第二外语进修班的提议
3、加强学校与高端人才的沟通,保证我校百人计划良性发展
4、关注女教职工的发展,建立校级社会性别统计指标体系
(四)校园建设和管理方面(6份):
1、对中山大学广州南校区整体进行物业管理
2、加强对南校区西区的车辆管理
3、关于学校西门东西两边行人专用小门及人行道的建设问题
4、改善校园环境,保证师生健康
5、加强对学生宿舍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安装智能卡安全通道管理系统
6、学校对公有住房统一安装信箱的建议
(五)后勤服务方面(2份):
1、加强对校车刷卡机的管理与使用
2、关于改善东校区与北校区之间交通用车的建议
(六)医疗保健方面(2份):
1、对中山大学全体教职工办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2、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08年10月10日学校召开提案处理工作会议,会议由颜光美副书记主持,与提案相关的14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相关工作做了部署,明确了提案受理单位,并在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时效性等方面,对提案受理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提案受理回复情况
在提案处理工作中,大部分受理单位领导认真负责,踏实做好回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回复意见。个别单位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回复,也按提案工作要求出具了书面函说明原因。截至2009年3月,全部代表提案均得到回复。从反馈信息显示,除1份提案处理结果提案人表示不满意,1份提案人未作表态外,11份提案人表示满意,10份提案人表示基本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共占91.3%。同时,不少提案人对提案受理单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反馈表《具体意见》一栏中特别写上了“非常满意”、“感谢”、“表示敬意”等内容,这是往届反馈意见中比较少见的。特别是部分提案受理单位在提案处理中体现出的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办事作风得到了提案人的充分肯定。如医院管理处在接到生科院代表提出的《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提案后,随即展开了调研工作,深入到附属一院、二院、三院等以及广州市的一些相关医院调研,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我校儿科的历史、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成立儿科医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提出了一些具体思路,最终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调研报告。并且在提交提案回复后,仍然继续跟进,提供更进一步的信息,不断补充、完善调研报告的内容。他们深入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赢得提案人的充分肯定。
对于未立案的提案,如《关于博雅苑房屋维护问题》提案,作为一般意见转给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及时作出回复,并做出工作安排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又如《关爱病房年长护士》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把它作为群众意见转给附属一院后,附一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地做出了回复,介绍医院己做的工作和今后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以上单位对于未立案的提案都能给予高度的关注,并以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认真改进自身工作,及时给于回复,这都是本次提案处理工作中的新亮点。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部份代表提案不规范。
在本次代表所提交的34份提案中,有4份是不具备提案规定代表人数要求而不能立案,仅此一项就占总提案数的11.8%。希望代表们在提出提案时,要按照提案工作的规范要求来撰写提案,提高提案的有效性。
(二)部份提案的落实力度不够
提案的最终落实才是提案工作的目的。部分受理单位在提案回复之后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去落实、跟进工作,这是一直被提案人所诟病的。如何提高提案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有必要加强提案处理工作的力度。为此,提案工作委员会于2009年4月底提出《关于加强提案回复工作的建议》,并在5月初的十八届工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具体改进内容可以概括为:
1、提案受理单位负责人(包括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在形成回复、处理意见后送分管校领导审阅,并签名确认。
2、提案处理回复情况在校园内部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我们希望藉此能够强化提案处理工作,把提案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四、关于“优秀提案”及“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情况
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提案工作委员会对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立案和受理情况以及提案人对受理结果的反馈意见进行评选,认为:
1、生科院代表团冯双代表提出的《对中山大学全体教职工办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提案,能够从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抓住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可行。建议推荐为“七届二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2、学校医院管理处在处理生科院代表提出的《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提案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案的建议和成立儿童医院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回复意见形成后,还不断跟踪、充实相关内容,形成了《关于组建附属儿科医院问题的调研报告》,体现了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代表提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建议推荐医院管理处作为“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谢谢各位代表!
(发布时间:20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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