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回复情况资料汇编
编号001《尽快出台高级讲师岗位等级聘任规程及实施办法》,护理学院代表团代表黄俭强提交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山大学高级讲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学校将对高级讲师的岗位设置、聘用及管理等事宜进行研究。
编号002《落实高级知识分子学校附属医院速诊证的提案》,岭南学院代表团代表卓鸥提交
医院管理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我处就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落实高级知识分子学校附属医院速诊证的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咨询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及人事处等部门,了解“速诊证”发放的背景及目前相关政策,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职工就诊情况及病人到各医院门诊就诊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报告如下:
一、关于速诊证出台的背景和目前国家相关政策
199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高级知识分子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粤办函〔1993〕108号),提出省直属机关的高级知识分子可在公费医疗定点医院享受速诊医疗照顾。我校人事处参照通知精神,于2005年制定了《关于办理医疗速诊证和门诊速诊证的通知》(中大人事〔2005〕169号),并于2005年集中办理了一批速诊证,之后未再集中办理,个人提出申请且经过省社保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自行办理。相关部门表示,这些措施是多年前为吸引高端人才而制定的。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公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2012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强调公立医院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力图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我校各附属医院都是国家级或省级的公立医院,须发挥公立医院服务社会的职能,体现其公益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利的医疗服务。为此,各医院积极推广各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服务,包括电话、网络、微信预约挂号和现场挂号服务,方便广大病患者。
二、我校附属医院职工就诊情况及门诊病人就诊现状
经了解,我校附属医院,包括5家综合医院和3家专科医院,均已于几年前取消了职工就诊、缴费的优先措施。目前,部分医院虽仍保留着“职工专用”缴费窗口,但实际上也是对普通病人开放的,本院职工须与普通病人一样排队缴费,不享有优先待遇。部分医院设有对现役军人、军烈属、持速诊证人士、残疾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优先挂号通道(只是普通门诊号,不包括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
各附属医院的本院职工如果是一般普通门诊看病或开药,需到保健科就诊开药;如果需看专科门诊或专家门诊,则必须与其他病患者一样,通过各种途径的预约挂号,或到门诊现场排队挂号,没有特殊就诊途径。
三、关于学校教职工就诊的建议
(一)各校区门诊部与各医院的保健科的服务职能一样,是专门为我校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的专门机构,可解决一般的普通门诊就诊、取药问题。
(二)如到附属医院看病就医,特别是专科门诊或专家门诊,建议可采取各种形式的预约挂号,包括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以减少排队挂号的麻烦,按约定的时间接受医疗服务,或到医院门诊挂号就诊。
编号003《关于改善珠海校区的教工公寓环境和加快建设长租房的提案》,国际商学院代表团代表周天芸提交
房地产管理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缓解珠海校区的教职工住房压力及改善住宿条件,是房地产管理处延伸管理科到校区后的重点之一,为此,我处于校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向广大教职工汇报相关的工作及计划:
一、考虑到现有房源的局限性,我处积极进行调研,在今年4月份向教职工开展了关于对珠海校区有住房使用满意度的调查,了解教职工的需求,并作出未来校区教职工住房的需求预测,向学校提出几种建设方案,最终学校同意改造荔园3号招待所为单身教师公寓。因此,我们将重新规划校区教师公寓的分配方案,使得有不同租住需求的老师们申请到相应的住房,满足大家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关于改善住宿条件,我们已完成以下工作:
(一)今年已申请到校内一次性资金100万元,对教师公寓基础设施进行更新,现正对教师公寓的空调及部分公寓的家具、电视机等进行更新,今年寒假前完成施工。
(二)正在装修荔园14号楼4间专家公寓,为以后来访校区的国内外专家提供较好的住宿条件。
(三)我处已申请2015年教师公寓基础设施更新计划(第二期)并初步审批同意,预计明年实施后整体教师公寓的基础设施将得以完善。
(四)校区后勤办申报了2016年教师公寓修缮工程,若予以实施,将全面改善教职工的住宿条件。
三、关于倚海苑、博雅苑住房租售平台的建设,我处早前也有过计划,但考虑到此为珠海市给予中大教职工的优惠住房政策,市政府及市民等对租售情况十分关注,若在公开的信息平台发布租售信息,担心引起误会,故此项工作暂停。现就教职工的实际需求,我们可探索相对稳妥的形式,收集业主的租售意愿,搭建咨询平台,供有需要的教职工了解信息。这项正配合着博雅苑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逐渐开展中。
四、我处有意向联系珠海校区周边合适的楼盘,如远大美域,洽谈我校教职工优惠购房的事宜,将为老师们提供有利的平台。
珠海校区管委会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珠海校区管理处对关于改善珠海校区的教工公寓环境和加快建设长租房提案的答复:
缓解珠海校区的教职工住房压力及改善住宿条件,是房地产管理处延伸管理科到校区后的重点之一,为此,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向广大教职工汇报相关的工作及计划:
1. 考虑到房源的考虑到现有房源的局限性,房地产管理处积极进行调研,在今年4月份向教职工开展了关于对珠海校区有住房使用满意度的调查,了解教职工的需求,并作出未来校区教职工住房的需求预测,向学校提出几种建设方案,最终学校同意改造荔园3号招待所为单身教师公寓。因此,我们将重新规划校区教师公寓的分配方案,使得有不同租住需求偶的老师们申请到相应的住房,满足大家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北区二期长租房的建设由基建处牵头负责,目前土地权属由国土局及房地产管理处登记中心跟进处理,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本项工作的办理。关于长租房的建设及分配方案,房地产管理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将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
3. 关于改善住宿条件,我们已完成以下工作:
(1)今年已申请到校内一次性资金100万元,对教师公寓基础设施进行更新,现正对教师公寓的空调及部分公寓的家具、电视机等进行更新,今年寒假前完成施工。
(2)正在装修荔园14号楼4间专家公寓,为以后来访校区的国内外专家提供较好的住宿条件。
(3)我处已申请2015年教师公寓基础设施更新计划(第二期)并初步审批同意,预计明年实施后整体教师公寓的基础设施将得以完善。
(4)校区后勤办申报了2016年教师公寓修缮工程,若予以实施,将全面改善教职工的住宿条件。
4. 关于倚海苑、博雅苑住房租售平台的建设,房地产管理处早前也有过计划,但考虑到此为珠海市给予中大教职工的优惠住房政策,市政府及市民等对租售情况十分关注,若在公开的信息平台发布租售信息,担心引起误会,故此项工作暂停。现就教职工的实际需求,我们可探索相对稳妥的形式,收集业主的租售意愿,搭建咨询平台,供有需要的教职工了解信息。这项正配合着博雅苑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逐渐开展中。
基建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基建处对于提案具体建议第2条:“从校区长远发展考虑,建议学校加快长租房的建设进度,广泛征集意见确定合理的建设及分配方案”,答复如下:
为保证珠海校区教学、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缓解目前校区教工住宿用房紧张的局面,根据《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整体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已将教工住宅建设需求落实在《珠海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暂不含博雅苑用地)中,此次规划中部地区建设2栋教工宿舍(9F),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海滨区规划建设1栋教工综合公寓(13F),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届时会解决珠海校区引进人才及教职工住房紧张现状。
关于博雅苑二期教工住宅建设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现已通过珠海校区主任例会决议,以珠海校区管委会名义向学校申请立项并落实资金,待立项及落实资金后,我处即可开展建筑方案修改设计及项目前期工作。
编号004 《关于珠海校区整建制学院教职工落户珠海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及建议》,国际商学院代表团代表周天芸提交
保卫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1. 因固定编制教职工入户珠海校区涉及珠海市的人事调配政策及学校对固定编制人员的人事管理政策,建议由珠海校区管委会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相应的措施。
2. B系列人员一般为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按照珠海市入户政策,不需积分入户。通过人才中心办理调动手续即可获得入户指标卡。
珠海校区管理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1. 珠海校区教职工落户方面,2013年底,在学校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校区已顺利解决了翻译学院七位B系列教师落户问题,可见珠海市方面已没有任何改革性或手续性的障碍。其他B系列教师、A系列教师落户珠海的问题,需学校出台新的政策,请人事处答复。
2. 关于珠海校区子女教育问题:由于目前博雅苑地块还未转入中山大学名下,幼儿园建设暂时搁置,待土地划拨给学校后将视情况启动幼儿园的建设(已规划幼儿园);中小学建设方面由于珠海校区无足够的生源故建中小学暂无计划,目前主要通过与珠海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领导沟通合作的方式个案解决,尚无法统一解决就读中小学的问题。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关于珠海校区教职工落户问题:2012年5月起,经学校同意并与珠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对于翻译学院B系列教师落户珠海的相关事宜启动了试点探索,2014年已成功办理四名B系列人员落户。因涉及校区人员统筹管理及相关政府部门协调等问题,是否进一步拓展珠海校区B系列人员的落户工作,学校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发展需要及珠海市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研究。A系列人员落户珠海事宜,建议由珠海校区管委会牵头,联合人事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处理。
关于珠海校区教职工子女教育问题:考虑到珠海校区教职工的现实需要,学校原计划启动珠海校区幼儿园建设,珠海校区与珠海市高新区教育局进行了沟通,并得到高新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2013年上半年,校领导及南校区幼儿园领导多次到珠海校区考察幼儿园办学场地事宜,并设计校区幼儿园方案。但由于幼儿园选址未达到珠海市相关标准要求,原定2013年9月建成并招生的计划被迫延期。在后续建设计划积极推动过程中,珠海校区管委会接珠海市高新区教育局的通知,教育局将在珠海校区附件新办一所公立幼儿园,并计划于2015年9月招生,建议校区不必新建幼儿园。经综合考虑,学校决定暂停珠海校区幼儿园筹建计划,待高新公立幼儿园建成后,珠海校区管委会将积极与高新区沟通,解决珠海校区教职工子女入读幼儿园问题。
在教职工就读中小学问题上,珠海校区管委会已与珠海市教育局进行沟通,珠海市教育局建议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解决该问题。近两年,珠海校区党政办与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高新区教育局积极沟通,解决了学校翻译学院、电力电子研究所等单位多名教职工子女就读唐国安小学的问题。
编号005《关于建立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建议》,数计学院代表团代表程月华提交,立案号:T14001
教务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发展的问题,将“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列为2013年学校行政工作重点。“中山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方案”2014年3月20日通过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并启动建设。目前机构建设和业务运行并行开展,具体如下:
1. 学校于2015年1月20日发文成立“中山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中大组〔2015〕1号)。
2. 依托教务处,“中山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在2014年开展了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搭建教学交流平台、完善督导队伍职能建设等工作,例如:开展中山大学首次开课教师培训、新入职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全校性中山大学教与学讲坛、教学沙龙和本科教学研讨活动,帮助教师成长和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编号006《呼吁学校的公共资源信息应公开透明,附属医院职工子女就读中大附设学校希望能享受公平待遇》,附属第一医院代表团代表钟嘉伟提交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每年的4月、5月是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的时期,附属学校各校(园)均在所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招生简章,同时人事处也在各单位人事秘书工作群、“我的中大”发布温馨提示,提供各校(园)招生简章的链接,提醒符合入校(园)条件的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子弟按要求及时报名入读。附属医院教职工均可以通过浏览各校(园)网页及“我的中大”及时获取相关招生信息。
编号007《关于中山一院教职工使用北校区技能培训中心场地及设备的问题》,附属第一医院代表团代表伍淑文提交,立案号:T14002
中山医学院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我院高度重视代表提案工作,组织临床技能中心对提案涉及问题进行专门分析研究并给予回复。对提案中反映的“临床技能中心存在借用难,需收费,收费标准不清晰,没有完善的借用流程及公式”问题,临床技能中心的回复意见情况属实,具体详见附件。
对于提案三项建议内容: 1.在现行学校对临床技能中心管理的体制机制下,临床技能中心无法为医院医护人员培训提供无偿服务;2.中心将进一步规范与明确对外开放服务工作,将相关政策、工作流程、预约指引等信息公布在中心网站上,方便申请使用中心资源者进行查阅与申请;3.目前学院已是依据中大收费2010009号文件的相关收费标准,对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与考核项目收取资源使用成本费用。
编号008《关于尊重历史传承文化原样修复校内国立中山大学牌坊之提案》,哲学系代表团提交,立案号:T14011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此提案,前期已与于海燕书记及陈长安博士商议。我办已就此向陈春声常务副书记汇报,并遵陈书记之嘱,召集了有关专家教授商讨此事,建议可以采纳此提案建议,更换北门牌坊及东校区牌坊上的文字,恢复历史原貌。此件已转至基建处,提交学校规划委员会讨论决定。
我办会继续跟进此事。
编号009《关于在本科教育体系中增加“国学经典”课程内容之提案》,哲学系代表团提交
教务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根据处务会讨论,现就关于在本科教育体系中增加“国学经典”课程内容之提案,拟回复意见如所附函。
目前我校各本科专业的公共必修课程均根据教育部要求设置,具体包括大学英语、体育、政治理论课、军事课、公益劳动、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课程,国家对上述课程的学分、学时都有明确要求,不得自行压缩。
考虑到对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需要,近年来我校已支持人文学院、博雅学院等开出了“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中国文明”两大类的26门国学领域通识课程供学生选修(课程信息详见附件),同时也以《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引导各专业学生修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中国文明”、“国际视野”、“科技/经济/社会”等多板块的通识核心课程(每位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的各板块核心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
〔课程信息详见附件〕
模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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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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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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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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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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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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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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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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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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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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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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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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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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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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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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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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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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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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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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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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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劲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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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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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学与域外汉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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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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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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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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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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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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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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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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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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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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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声教授
温春来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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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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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宋词经典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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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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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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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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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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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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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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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上德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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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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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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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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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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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哲学(《红楼梦》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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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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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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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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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骥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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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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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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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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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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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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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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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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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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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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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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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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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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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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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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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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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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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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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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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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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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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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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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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与牡丹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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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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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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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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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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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中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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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戏曲名著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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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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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10《关于建立国立中山大学抗战西迁殉国师生纪念碑之提案》,哲学系代表团提交,立案号:T14012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此提案,前期已与于海燕书记及陈长安博士商量过。
兹事体大,宜从长计议,我办会跟进此事,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提出进一步的可行性意见,亦会与陈长安博士保持沟通,待时机成熟,大力推进此事的完成。
编号011《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制度的建议》,哲学系代表团提交,立案号:T14003
教务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一、“本科教学网上学生评教”是教育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课程教学内容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堂教学状态的途径之一,它与纸质评教、专家听讲、督导听课、领导“三个一工程”构成了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因此,我校现行的教师教学状态评估和评价,是在多维度体系下进行,教务处反馈给院(系)的教师教学状况数据包括学生评教、专家听课、督导听课、领导“三个一工程”四方面的内容。
二、“学生评教”活动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1.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之一,与教师接触最多,对教师的教学策略、方法、效果感受最深,是教学效果的直接体现者,适合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提出评价。同时,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教师不断自我调整、不断进步的推动力。
2. “学生评教”是公开、透明、学期持续性的活动。每学期的11-17周开通网上评教,第9-11周启动纸质评教,教务处以通知方式公布。
3. “学生评教”表有评教指标要素。网上评教指标要素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纸质评教指标要素为教学工作责任、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互动、教师活力等。
三、“教师教学状态数据”使用说明
1. 每学期教务处将教师教学状态数据反馈给学院(系),包括学生评教、专家听讲、督导听课、领导“三个一工程”四方面的内容。直接给学院(系)正职、主管教学领导,院(系)如何使用评教数据,由学院自主决定,教务处不加干涉。
2. 人事处等学校其他管理部门向教务处调用教师授课状态资料,教务处按要求提供,通常包括:学生评教、校领导评教、专家听课记录、督导听课记录等。教务处不作任何评价性描述,人事处根据用途采用相关数据。
四、学校从未明文规定“以评教排名为后20%或30%的教师不予晋升更高一级职位”的规定。
五、教务处已着手对学生评教开展调研,并制定优化评教工作方案。
编号012《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经费制度并设立跨学科交流专项经费的建议》,哲学系代表团提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根据提案反映的问题,我办专门约请提案的主要提出人哲学系朱一文老师了解情况,就跨学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学校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一级学科建设重心下移的制度,试行了一级学科建设责任制,学科建设经费将以院系为主体管理运作,在新制定的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有关制度中,也已经专门强调了要设置用于学术交流的经费。为更好的适应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学术交流经费的需求,学校将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规范化,以更好满足广大师生要求。
培育交叉学科,推进跨学科交流是学校一直以来都很重视的工作,其核心问题是如何有效的降低学科交叉带来的成本,增强广大教师开展学科交叉研究的积极性,因此不仅仅是经费的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学校近几年已经在设置交叉学科,出台《中山大学交叉研究机构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职称聘任标准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真诚的希望在推动学科交叉方面有实际经验的师生与包括我办在内的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多交流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编号01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食堂标注转基因食品之提案》,哲学系代表团提交,立案号:T14006
总务处的答复与处理意见 :
关于转基因食品,如提案中所提“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巨大争议,目前尚无定论”,也就是说,转基因食品不一定是有害的。
其次,如提案所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该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对转基因生物的管理。但国家无明令规定不许使用转基因生物。我校食堂已承诺“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我校食堂物资采购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做好食堂物资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没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的食品原材料等(即使使用转基因食品,也是经过相关权威部门检验合格后的产品)。
结合对转基因食品的认知实际情况,我处认为应该按照如下方案办理:
一、学校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地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例进行食堂物资采购的把关、验收工作。
二、学校食堂、餐厅所使用的所有食品,尊重全体师生员工的知情权。总务处要求学校各食堂、餐厅公布物资采购信息,并接受查询、质询和监督。
编号014《关于中山大学网页“院系设置”中院系排列的提案》,管理学院代表团代表梁琦提交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学校官网“院系设置”栏目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编目、网络中心负责维护更新的。经向上述两个部门咨询,答复如下:
1. “院系设置”是按照文、理、工、医的学科原则排序,近年来新成立的院系一般排在相关该学科类别的后面,依托某院系设立的学院原则上排在依托院系的后面。此排序原则已沿用多年,并无不妥。如果按照提案建议的中大自主招生的分类标准,则部分院系归类将产生分歧,如: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既属于人文社科类,又属于社会科学类(人类学、考古学属于人文社科类,社会学、社会工作属于社会科学类),哲学系既属于人文学科类,也属于理科基础类(哲学属于人文社科类、逻辑属于理科基础类)等。基于上述原因,建议“院系设置”仍按照现有规则排序。
2. “院系设置”栏目中,除人文科学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家保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筹)、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筹)外,均有网页链接。上述无网页链接的院系,或是依托某院系设立的学院,没有独立网页(人文科学学院除外,但下设文、史、哲三个直属系均有网页链接),或是正在筹建中,尚无建设网页。
编号015《关于增大中山大学专属邮箱容量的提案》,管理学院代表团代表梁琦提交,立案号:T14004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针对提案要求,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将教工个人邮箱的初始容量调整为5G;
2. 分段增大邮箱容量:
①当邮箱使用达到一定容量,且该用户为活跃用户(指近期有登录邮箱的用户),则系统可自动增加容量,容量的上限将参考国内外大学的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②当总容量达到上限后,如确有需要,可到我中心前台申请人工增加容量。
编号016《关于恢复博士生导师认定或评审工作》,管理学院代表团代表陈珠明提交
研究生院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学校自2008年以来每两年进行一次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2014年8月已启动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11月份结束,新增99人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优秀青年学者通道申请7人)、27人具备跨(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
目前我校除每2年遴选一次博士生导师资格之外,对于学校引进的教师,达到博士生导师条件的,在引进的同时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确认。
据了解:在国际上研究生教育主流的国家,一般不存在“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称号,国内的大学已逐步取消评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做法。
人才培养的实践证明博士生培养需要博士生导师,在决定博士生培养质量高低的各种因素中,博士生导师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建立“立德树人”的理念,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是博士生培养中需要探讨的课题。
编号017《提高B系列人员待遇,促进学校进一步发展》,机关代表团代表刘梅提交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我校于2004年起试行流动编制人员聘用制度,并于2008年重新修订出台了《中山大学B系列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管理办法》(中大人事〔2008〕20号),一直在探索及规范B系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薪酬待遇,学校对于其工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也一直逐步改进,并于2013年底对B系列人员的薪酬待遇做了重新调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B系列人员的薪酬待遇。目前B系列人员的全用工成本跟A系列人员的差距已逐步在缩小。
此外,从今年起学校也将逐步完善B系列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聘用管理相关工作,届时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适时向学校提出统筹完善和规范B系列人员的相关问题。
学校对B系列人员实行不同的岗位聘用、薪酬、福利等管理体系。受限于目前的办学空间、办学规模及办学条件,对流动编制教职工只能实行一定限度的优惠政策。目前,就附属学校各(校)园的发展及办学空间的拓展事宜,学校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磋商、努力推进,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届时办学空间将有较大改善,办学规模也将有所扩大,为流动编制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各(校)园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创造有利条件。
编号018《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建议》,中山医学院代表团代表杨霞提交
校团委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贵会转来的《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建议》已收悉。该提案中提出的北校区高雅文化活动匮乏的问题,也一直是我们在努力解决的难题。
我们在举办各类高雅艺术活动时的宗旨是希望四校区此类活动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对均衡。因此,每当有艺术团体来校演出,我们均向其推荐四个校区由其挑选。但由于此类表演对场地、音响、灯光等硬件设施要求较高,而北校区、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相应设施匮乏,在客观上造成了绝大多数表演团体只愿选择南校区作为表演地点的实际情况。我们只能尊重他们的选择。
在上述客观条件短期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我们针对教职工代表的提案进行了深入思考和讨论,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提出以下对策,期望能够缓解这一问题:
一、逢此类演出,校团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其他校区,特别是北校区的入场券分配力度。
二、请校工会协助,通过工会系统的有效渠道将更多的入场券直接分派到真正有需要的教职工手中。
三、从长远来讲,提请学校进一步加强各校区此类活动所需的硬件建设,如目前已在规划中的珠海校区音乐厅、体育馆的建设,消除客观条件给活动开展带来的瓶颈。
编号019《关于加强实验室生物性废弃物规范处置的建议》,中山医学院代表团代表罗栩怡提交,立案号:T14005
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1. 关于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方法培训,我室在2008年在医科研究生中开展实验室与生物安全必修课,课程中有教授消毒灭菌的方案和提及生物性废弃物处置方法。随着教学工作的发展,考虑到安全培训需求范围广、人数多,我室已逐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网络培训系统,内容包含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的学习讲义、一些事故的应急处理以及考核测试等,方便师生随时随地自主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测试,有利于提高师生生物性废弃物分类意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操作能力。
2. 关于加大校园实验室宣传力度,我室于2007年设立中山大学生物安全委员会网站,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安全教学、安全检查等多项内容及时更新,方便师生关注生物安全。除了网站宣传外,去年在北校区开始举办中山大学生物安全文化周活动,活动中配合生物性废弃物分类丢弃的情况,宣传实验室生物安全,营造校园生物安全氛围,提高全校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此外,我室积极配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政府部门与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生物安全宣传活动。
3. 关于制度完善方面,我室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山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变更和梳理,完成《细则》修订版,于今年年底正式提交给领导审核、颁布实施。另外,我室完善了废弃物的管理工作,除了加强对北校区的监管外,还对南校区(生科院)、东校区(生科院和药学院)开展实施生物性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工作,对实地调研的情况进行处置方案制定和推进,按需为学院配置初期设备,张贴指引,发放宣传资料等。
4. 同时,加强和相关学院、后勤办的合作,切实做好生物性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编号020《关于解决南校区学一食堂就餐时间段拥堵问题的提案》,后勤集团代表团代表呼格吉乐提交,立案号:T14006
总务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类似关于《关于解决南校区学一食堂就餐时间段拥挤问题的提案》之前已有提过,我处联合基建处也给过相关回复。就此提案,由于涉及到校园规划事宜,经我处与基建处协商,由基建处负责牵头回复提案内容。
基建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日前我处收到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南校区学一食堂就餐时间拥堵问题的提案,建议扩建学一食堂,增加分餐和就餐区域。
我处向学一食堂了解了现状情况,并征求了总务处、房地产管理处的相关意见,同意在保护模范村文物建设的前提下扩建学一食堂。经我处与南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位沟通,学一食堂可以进行扩建。待学校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我处拟将把学一食堂扩建内容纳入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南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中,待广州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适时启动该项目的建设。
编号W01《关于东校区各学院楼、学生公寓旁加建塑胶活动场地的提案》,政务学院代表团代表陈征宇提交,立案号:T14007
东校区管委会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根据T14007号的提案内容,东校区管委会组织校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并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答复意见如下:
一、由于专业铺设塑胶活动场地,还涉及到校区规划、场地日常维护管理、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在东校区整体加建塑胶活动场地的动议暂不成熟,暂不纳入校区具体工作计划。
二、过去一年,为了满足师生的需求,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做一些改善,如在生活区增加了十二块室外羽毛球场。今年,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工作,校区将积极推动学校对校区事业发展的规划定位,以进一步满足师生需求为导向,积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三、根据近期召开的2015年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将对如何利用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加强体育设施规划进行专项调研。据此,校区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结合学院所在地周边情况,多方筹措经费,对师生体育运动空间进行优化拓展试点,校区将积极给予配合,并结合试点情况向学校提出有关改进措施的建议。
编号W02 《关于珠海校区教工宿舍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的建议》,翻译学院代表团代表李卓提交,立案号:T14008
珠海校区管委会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2014年我们已经申请到校内一次性资金100万元,对教师公寓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房地产管理处及校区后勤办正对所有教师公寓的空调及荔园2号、荔园4号楼的电视机、家具等设备进行更新,今年寒假前完成施工。
另外,房地产管理处已申请2015年教师公寓基础设施更新计划(第二期)并初步审批同意,预计明年将对榕园1号、2号、3号及荔园14号楼进行电视机、风扇及家具的更换,实施后整体教师公寓的基础设施将得以改善;校区后勤办申报了2016年教师公寓修缮工程,若予以实施,将全面改善教职工的住宿条件。
编号W03 《关于废旧仪器设备回收再利用的提案》,化学学院代表团代表邹小勇提交,立案号:T14009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就T14009号提案,经研究, 我处特作如下回复。
1. 提案中提出将报废设备变“废”为宝,这正是我处在报废设备回收处置工作上的一贯宗旨,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①对于报废的通用电子设备(例如空调、电脑、投影仪等)及家俱,经拼凑整合或简单维修后,首先用于校内调剂再利用,其次组织扶贫捐赠;②对于适合留作展示教学用的设备,由具体承办单位领用保管,例如北校区医学博物馆部分医科类展览仪器就是从学校报废设备中保留下来的;③报废设备的有用部件,特别是贵重仪器的部件,允许使用单位提出留用申请,用作日后的维修配件。经上述步骤处理后,我处才对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实物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2. 提案建议建立“废旧设备回收利用综合开放实验室”,我处赞成并积极支持,但建议以院系等实验教学单位为主体来建立类似的实验室较为适宜,原因如下: ①挑选部分报废设备进行编排展览,集中展示学科的发展过程或反映学院的建设历程,这项工作结合学院或学科开展才更具特色;②将报废设备提供给学生进行拆卸、了解其工作原理、组装修复等课程内容,需要学科专业教师的技术支持,相关课程的设计也需要学院统筹考虑;③自主研发升级仪器或其配件的工作,同样需要学院根据学科的发展需求来组织开展;④目前学校办学用房资源很紧张,在各校区统一建设该类实验室有很大困难。综上所述,我处建议,各学院可通过优化已有场地布局腾出空间,利用废旧设备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综合开放实验室,我处将积极配合支持。
编号W04 《提议增设“学术学期”》,教育学院代表团代表邹智敏提交,立案号:T14010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学校定期组织国家公派或学校公派访问学者项目遴选,在职务晋升和聘期考核时,公派访问期间不计入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数。
在教学工作量的管理上,学校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山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规定”,统筹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鼓励教授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加强教学工作量的管理,明确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要求,建立符合教师教学发展规律的评价制度。
学校正着手对《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进行修订,会将教师意见提交修订工作小组。
编号W05 《校内选课折算教学工作量》,教育学院代表团代表邹智敏提交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目前,学校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中山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规定”,对于新进校的讲师,要求教学启动期内至少参与一门所在院系本科生专业基础课程的随堂听课,并担任课程助教工作。同时,将要求各院系依据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规律,结合所在单位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教师教学的培训、督导、考核。
编号W06 《年终补发“独生子女奖励金”》,教育学院代表团代表邹智敏提交
人事处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近年来,根据国家有关改革精神,我校对教职工工资的津补贴项目逐步进行了规范,将奖励性工资统一纳入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双薪)中发放,不再另外发放单项奖励。2006年底,国家启动了新一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进行合并、规范。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今后,随着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当前除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外的其他工资项目将统一归并到绩效工资中。
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