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广州市文明家庭”、“广州市书香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工会〔2012〕26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根据市妇联有关通知精神,拟推选一批家庭参加2011-2012年度“广州市文明家庭”、“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2012年5月9-17日
 二、推选对象
 本次被推选的家庭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广州市户籍、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未获得过省市级同类荣誉。
 2. 已获得2011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荣誉称号。
 3. 符合“广州市文明家庭”评选条件(见附件1)。
 4. 同时申报“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的家庭,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全民阅读活动,认真读书、勤于读书、善于读书,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在家庭中形成浓厚的学习读书氛围。
 三、推选程序
 1.5月9-11日:请各有关二级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广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2,详细事迹材料可另附,“推荐单位党委意见”由学校党委填写),5月1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校工会;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所有文字要打印,不能复印。
 2. 5月14-17日:校工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3. 5月18日:校工会将相关材料报广州市妇联。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4115101联系邮箱:ghng@mail.sys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广州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穗妇通[2012]8号)2.广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发布时间:2012-05-10)   附件1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广州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穗妇通[2012]8号).doc相关附件:
 
 附件2 广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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