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丛晶红等21个家庭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称号的决定中大工会〔2011〕47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激励和引导我校广大教职工努力构建温馨和谐、幸福美满的家庭,形成积极向上的家风,以家庭和谐保证和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校工会组织开展了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家庭积极参与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家庭的和谐程度不断进步,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校工会决定授予丛晶红等21户家庭(详见附件)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建设和谐校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谐家庭”的先进事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促进更多的家庭跨入先进行列。希望全校广大家庭以受表彰的家庭为榜样,学赶先进,以家庭的文明、和美、稳定推动学校的和谐与发展。
附件: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名单
1. 机关-南校区幼儿园 丛晶红
2. 珠海校区 何志强
3. 管理学院 龚凯颂
4. 教育学院 陈淑琼
5. 教育学院 黄敏儿
6.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陈兵龙
7.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童明良
8. 生命科学学院 Christian Staehelin
9. 生命科学学院 徐卫华
10.生命科学学院 张 鹏
11.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彭 华
12.中山医学院 朱永红
13.附属第一医院 何裕隆
14.附属第一医院 吴钟凯
15.孙逸仙纪念医院 黄晓明
16.孙逸仙纪念医院 李春海
17.孙逸仙纪念医院 苏海芳
18.附属第三医院 汤美安
19.附属第三医院 蔡道章
20.附属第三医院 王清文
21.肿瘤防治中心 辛明珠
(发布时间: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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