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山大学和谐家庭”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大力选树楷模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校园和谐,营造文明、健康、稳定的校园环境,校工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 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紧紧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工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的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校园及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全校范围内,遵纪守法,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家庭均可推选。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不超过20户。
三、评选条件
⒈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崇尚廉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⒉ 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⒊ 男女平等,敬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爱护儿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⒋ 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⒌ 勤俭持家,环境卫生好。提倡勤劳致富、科学治家;树立节能减排的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弘扬节
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6.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全民阅读活动,认真读书、勤于读书、善于读书,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在家庭中形成浓厚的学习读书氛围。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民主推荐及自荐。
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候选家庭1—3户(2户以上需排序),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单位可以不推荐。同时接受符合条件的家庭直接向校工会自荐。
2、组织评选。
校工会组织评委会,根据候选家庭的事迹,评选出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并予以公示。
3、表彰奖励。
入选的“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将于 “三八节”或女代会期间进行表彰。
当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评选活动时,将从入选的“中山大学和谐家庭”中优中选优向上推荐。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被推荐(或自荐)家庭填写《“中山大学和谐家庭”推荐表》及《“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申报名单一览表》各一份,可另附事迹材料,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校工会女工部。
2. 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
3. 被推荐家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联系人:邱芸辉、苏媛,联系电话:84115101,邮箱:ghng@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
和谐家庭”推荐表
2.“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申报名单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发布时间:2011-03-0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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