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山大学教职工庆祝建校84周年文艺晚会暨第五届合唱、舞蹈比赛》的通知
为庆祝中山大学建校84周年,校工会定于10月31日(星期五)晚上,在梁銶琚堂举办《中山大学教职工庆祝建校84周年文艺晚会暨第五届合唱、舞蹈比赛》,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 比赛时间:2008年10月31日晚上7点正。
二、 比赛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
三、 参赛办法:
1、 凡中山大学教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均可参加比赛。有学生的单位可允许部分学生加入教职工团体,但学生比例一般不得超过50%,
2、 以独立工会、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比赛形式为大合唱和舞蹈。每单位可任选一种形式报名参赛。
3、 大合唱的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0人;每单位限报一首合唱曲目参赛;比赛统一规定采用钢琴伴奏,不允许使用伴音带和乐队伴奏;合唱必须分声部;比赛允许外请指挥和钢琴伴奏,但领唱和合唱队员不得有外单位人员,一旦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4、 舞蹈的比赛形式为集体舞形式,参赛人数必须在8人以上,比赛时间限5-7分钟。
5、 节目内容:(1)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祖国;(2)歌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3)讴歌抗震救灾精神;(4)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在新时代、新校园、新生活中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四、奖励项目:
本次合唱、舞蹈比赛根据报名参赛的队数,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五、报名时间:
参赛节目必须于9月25日(星期四)之前报学校工会群工部,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在教工活动中心二楼舞厅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节目抽签和商议比赛有关事项。
六、其他:
10月上旬,校工会开始分别对各单位的节目进行检查。
10月28-29日(星期二、三)全天允许在梁銶琚堂进行走台;30日(星期四)全天为正式彩排时间,上午为舞蹈类,下午为合唱类。
本次合唱、舞蹈比赛已被学校定为中山大学艺术节活动内容之一,也是校庆84周年的校庆活动之一,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领导带头参加,并给予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一日
(发布时间: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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