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古小红等13位女教职工“中山大学巾帼标兵”称号的决定中大工会〔2015〕51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我校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无私奉献,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学校发展与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校工会决定授予古小红等13位女教职工 “中山大学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创先争优、巾帼建功活动中再立新功。希望全校广大女教职工以“巾帼标兵”为榜样,弘扬时代精神,扎实进取、争创一流,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2015年“中山大学巾帼标兵”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2015年“中山大学巾帼标兵”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1.古小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成守珍 附属第一医院
3.李挚萍 法学院
4.孙 颖 肿瘤防治中心
5.陈伟蓉 中山眼科中心
6.何 莹 中山医学院
7.宋树芹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8.苏薇薇 生命科学大学院
9.杨小柳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10.杨 渝 附属第三医院
11.夏瑾瑜 附属第五医院
12.曹 岩 孙逸仙纪念医院
13.景蜀慧 历史学系
(发布时间: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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