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根据广东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南粤巾帼十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推荐全国先进典型的通知》(粤妇函[2013]177号)精神,省妇联将在2014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典型,其中分配给我校1个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名额。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我校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在职女教职工。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乐于奉献,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须获得过地市级以上 “三八红旗手”或中山大学“巾帼标兵”荣誉称号,且未获得过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具体要求
1.每个二级工会只可推荐1名候选人,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2.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3.请各二级工会协助候选人填写《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于2013年12月2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工会。
各二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挑选,严格把关,把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妇女典型推荐上来,并配合做好宣传,使推荐典型的过程成为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的过程。
附件: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中山大学“巾帼标兵”名单
2013年12月23日
(联系人:梁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84115133;邮箱:ghng@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3-12-24)
相关附件: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doc
中山大学2011年、2012年“巾帼标兵”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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