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大工会〔2013〕7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凝聚智慧和力量,关爱女教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温馨的节日校园氛围。校工会定于2013年“三八”节期间举办以下系列庆祝活动:
1. 举办“绿色畅想”环保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及展览活动(活动方案及报名表详见附件1);
2. 开展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方案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
3. 举办相关讲座;
4. 举办各校区女教职工联谊活动。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4115101
电子邮箱:ghng@mail.sysu.edu.cn
附件:
1. 中山大学庆祝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环保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及展览活动方案
2.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山大学庆祝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环保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及展览活动方案
为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节约意识,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和谐校园,由校工会主办,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承办,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会、南校区学生环保协会协办的“绿色畅想”环保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及展览活动,现面向广大师生征集环保手工艺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创造幸福和谐生活
二、参加人员:
参加活动的作品的作者中,至少有一名女教职工或女学生。
三、具体要求:
1、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反映绿色环保理念;
2、作品制作以生活中的废弃物为原材料进行手工创作,使用材料须为无毒无害的各种废旧物品;
3、作品形式上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寓意性、独创性、艺术性、时代感和现代美;
4、作品提倡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代做或购买成品;
5、每件参赛作品须附作品简介1份,包括对作品名称、使用的原材料、创作思路、所宣传的环保理念、作品功用或意义等内容的说明,字数500字左右,与报名表电子版一起于3月20日前发到指定邮箱。
四、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时间:2013年3月15-20日(每天10:30-19:30)
征集地点:机关分工会活动室(南校区梁銶琚堂南侧地下室)
五、作品展览:
展览时间:3月25-28日(每天8:00-19:00)
展览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大堂
展览期间,观看展览的师生凭校园卡、工作证、我校工会会员证或学生证等登记投票,主办单位将从参与投票者中抽出幸运观众并颁发奖品。展览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参考投票结果,最终评审出获奖作品。评审出的优秀作品在获得作者同意后将捐赠给中小学开设环保理念宣传课堂使用。
六、奖项设置:
作品分为观赏性环保手工艺品和实用性环保手工艺品两个类别参赛和展览。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043
电子邮箱:huanbaosgy@163.com
中山大学庆祝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环保手工艺品制作比赛及展览活动报名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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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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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材料及
创作理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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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请填代码:1.观赏性环保手工艺品2.实用性环保手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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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须至少有一名女教职工或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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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环保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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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件参赛作品须附作品简介电子版,包括对作品名称、使用的原材料、创作思路、所宣传的环保理念、作品功用或意义等内容的说明,字数500字左右,与报名表电子版一起于3月20日前发到邮箱:huanbaosgy@163.com。
附件2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大力选树楷模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校园和谐,营造文明、健康、稳定的校园环境,校工会决定在2013年“三八”节期间继续开展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重点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我校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校园及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遵纪守法,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未获得过校级以上类似荣誉的家庭均可参选。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2.具有优良的家庭美德,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敬老爱幼,体贴包容,共同营造健康温馨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民主推荐及自荐
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候选家庭1-3户(2户以上需排序),同时接受符合条件的家庭直接向校工会自荐。
2.组织评选
校工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候选家庭的事迹,提出“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的建议名单,报请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
3.表彰奖励
入选的“中山大学和谐家庭”将于女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表彰。
当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评选活动时,将从入选的“中山大学和谐家庭”中择优推荐候选家庭。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工会组织被推荐(或自荐)的家庭填写《“中山大学和谐家庭”推荐表》及《“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申报名单一览表》各一份,可另附事迹材料,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校工会。
2.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
3.被推荐家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4115101
邮 箱:ghng@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和谐家庭”推荐表
(2)“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申报名单一览表
附件(1)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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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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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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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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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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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及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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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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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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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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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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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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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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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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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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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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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及其成员近年获得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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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300字左右,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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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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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女教职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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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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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申报名单一览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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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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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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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数
(不含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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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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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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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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