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2012年第四季度“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继续做好我校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的相关组织工作,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提高教职工的风险意识,为教职工提供更实惠的医疗保障,校工会拟继续组织2012年第四季度的参保工作。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各二级工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会员登记和费用收缴工作(费用以各单位名义统一汇款到省互助会指定的账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个二级工会需将新参保人员与续保人员分类做好统计,并为这两类人员分别填写保单一份(此保单是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制作的、具有自动复写功能的一式四联纸质表格,需到校工会领取);再分别将这两类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参保会员名单表格中。
本次新保和续保的保障期限请统一按以下时间填写: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2012年10月30日零时至2015年10月29日二十四小时止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2012年10月17日零时至2015年10月16日二十四小时止
(二)请将保单(四联同时)、参保人员名单(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12年10月11日前交校工会。
(三)2012年第四季度即将到期需续保的具体名单由校工会分别通知各单位(见附件)。
(四)保费缴纳只接受市内汇款方式,须将汇款单复印件交校工会,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越秀支行
银行账号:87385022210201000201
(五)相关文件及填写说明详见校工会网页
http://zdgh.sysu.edu.cn/njzw/akbx/index.htm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4115101
邮箱:ghng@mail.sysu.edu.cn
附件:
中山大学2012年第四季度需续保的投保单位名单
中山大学工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山大学2012年第四季度需续保的投保单位名单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管理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系
哲学系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岭南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语教学中心
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球科学系
生命科学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山医学院
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区门诊部
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机关
后勤集团
印刷厂
(发布时间: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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