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中大工会〔2016〕35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各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经研究决定,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3月28日(星期一)下午4:00在南校园怀士堂召开。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女代会”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校工会工作重点,坚持“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保障“十三五”期间学校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依法科学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增强女教职工组织的凝聚力,调动新常态下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投身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为加快推进学校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并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通过《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二)专题报告;
(三)获奖单位及个人代表作经验交流;
(四)表彰获奖单位及个人;
(五)校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见附件1);
2.列席代表(见附件2);
3. 二级单位非代表的女教职委委员及女工委员;
4.获奖单位代表及获奖个人(见附件3)。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会议议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会议代表参加会议,确保正式代表、列席代表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正式代表原则上请勿缺席,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请报校工会。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同心协力,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二级工会于3月23日(星期三)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交校工会。
附件:
1.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代表名单
2.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代表名单
3.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名单
4.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回执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发布时间:2016-03-17)
相关附件:
附件1-4.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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