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中大工会〔2013〕34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广泛征求女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及女教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我校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女代会”)第二次会议,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3年8月26日-11月1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女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请各二级工会女教职委、女工委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女代会”代表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提案工作,在广泛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提案规范的提案,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中山大学女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女性权益与发展等方面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超出学校事务内容的不予立案。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提案表见附件,复印件有效,亦可在工会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或在网上提交。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女代会”代表提出,“女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网上提案以个人网上ID登录信息为准。
三、网络提案提交办法:
网络提案路径:
附件: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8月23日
(发布时间:2013-08-23)
相关附件:
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