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肿瘤防治中心鼻咽科等11个单位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称号的决定

2018-03-15

中大工会〔2018〕34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我校自2003年开展 “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活动以来,得到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各二级工会女教职委和全体女教职工共同努力,为在全校范围内弘扬职业道德,提升女教职工的职业素养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管理办法(试行)》(中大工会〔2016〕63号)的规定及《关于开展2018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申报活动的通知》精神,校工会于2017年12月开展2018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申报活动,经各二级工会推荐申报、评估工作小组评定,并报校工会常委会审定,决定授予肿瘤防治中心鼻咽科等11个单位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女教职工文明岗”的示范作用。同时各二级工会要继续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女教职工文明岗”创建活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落实学校十三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三步走”的战略安排,为全面推进我校女教职工工作,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中山大学“女教职工文明岗”名单
    1.肿瘤防治中心鼻咽科
    2.附属第一医院手术麻醉中心
    3.中山医学院生理学教研室
    4.中山眼科中心护理部
    5.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中山大学移民与族群研究中心
    6.中文系办公室
    7.旅游学院旅途传道教书育人示范岗
    8.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辅导员岗
    9.附属第三医院急诊医学科胸痛中心
    10.附属第五医院凤凰国际医疗中心
    11.附属第八医院下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