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批复
2017-12-05
中大工会〔2017〕111号
岭南学院分工会:
你会《关于岭南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二、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