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召开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批复

2017-11-24

中大工会〔2017〕109号

中山眼科中心工会:
  你会《关于筹备召开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17年12月召开“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请你们按照选举的有关程序,做好中心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及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三、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