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023-03-12
中大党发〔2023〕12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
经研究决定,中山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2023年教代会、工代会)定于2023年3月17日至24日召开。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中山大学2023年教代会、工代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的主旨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会议作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战略部署,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加快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坚持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工代会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把握机遇,守正创新,继往开来,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中大贡献,凝聚团结奋进力量,奋力书写百年中大新篇章。
二、主要议题
1. 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2. 听取和讨论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 听取和讨论学校专题工作报告;
4. 审议并通过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并通过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6. 审议并通过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7. 审议并通过工会经费审查情况报告(书面);
8. 教代会提案工作表彰。
三、日程安排
1. 3月17日上午9:00,全体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
2. 3月17日至24日,讨论组讨论会。各讨论组自行确定一个单位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
3. 讨论组讨论情况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代表团团长参加。
会议详细安排见《中山大学2023年教代会、工代会日程表》(附件)。
3月24日前,请各讨论组将讨论的会议记录本交校工会,并将电子版会议纪要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日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2. 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大会文件和报告,认真参与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3. 请各代表团联络员统计本代表团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会情况,于3月15日前通过问卷链接或二维码填写问卷:https://wj.sysu.edu.cn/q/LSUrUiCG。
会议统一安排3月17日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代表分别往返广州校区的车辆。
4.参会代表在参加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中山大学2023年教代会、工代会日程表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诸华、李荣,联系电话:020-84115101、84115133,邮箱:stszhuh@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