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二级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12-16
中大工会〔2021〕120号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结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建功新时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二级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名额及条件
(一)优秀二级工会
1.奖项名额:15个;
2.申报对象:成立3年以上的中山大学二级工会;
3. 申报条件:
(1)党政重视“建家”工作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内部组织健全、管理有序,在团结广大教职工和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2)“双代会”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完善,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能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民主沟通渠道畅通;
(3) 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热心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多方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体、特色活动的开展;
(4)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按期换届选举,做好会员的发展与接收工作;
(5)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固定资产,确保经费和资源正确、合理、有效地用于为教职工服务;
(6)二级工会成立3年以上。
(二)优秀工会干部
1. 奖项名额:50名;
2. 申报对象:具备工会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各级专兼职工会干部、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干部;
3. 申报条件:(1)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重视关心支持工会工作,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2)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教职工之家建家工作;
(3) 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主动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 在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任职2年以上。
(三)工会积极分子
1.奖项名额:由所在二级工会按推荐指标(详见附件3)统一推荐;
2. 申报对象:我校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
3. 申报条件:
(1)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关心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和发展;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在二级工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能圆满完成两级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
(5)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二、评选工作安排
1. 申报阶段:由各二级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于12月20日前汇总《中山大学优秀二级工会申报表》(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均采用此表,表内填写申报奖项)后统一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至liying@mail.sysu.edu.cn。
2. 评选阶段:校工会汇总申报材料,复核后交由工会常务委员会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3. 表彰阶段:校工会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各二级工会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依靠教职工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推荐程序,推荐工作应在本单位内广泛接受监督。
3.对推荐的人选要特别注重其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二级工会申报表
2.中山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3.中山大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指标分配表
中山大学工会
2021年12月12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4115133;邮箱:liying@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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