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2021年“扶贫济困”及“幸福工程”捐款名单的通知
2021-07-14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文献与文化遗产管理部党委,总务部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及广州市幸福工程组委会的文件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学校下发《关于组织参与2021年“广东省扶贫济困日”及“幸福工程活动日”捐款活动的通知》(党办〔2021〕40号)。现各二级单位已完成捐款活动,捐款情况将在学校进行公示,经学校审计处审核后,按照捐款人的意愿,依据学校财务程序,校工会统一汇缴到广东省教育基金会指定账户和幸福工程捐款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规定,经询,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幸福工程广州市组织工作委员会均为公益机构,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现就统一办理捐赠额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前抵扣对象
参加学校2021年“广东省扶贫济困日”及“幸福工程活动日”组织捐款活动的在职教职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校学生)。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统计填写参加2021年“扶贫济困”及“幸福工程”捐款人员明细表,上报时间截至2021年7月27日17:30。按照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幸福工程广州市组织工作委员会出具票据和扣税凭证节点,请各单位依时填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梳理本单位参加此次募捐活动的人员清单,经单位确认并盖章提交。
2. 各单位指定一位联系人具体落实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核实明细表信息,将清单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和盖章扫描件于7月27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参加中山大学2021年“扶贫济困”及“幸福工程”募捐人员清单明细表
校工会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陈文广,联系电话:020-84111291,邮箱:cpscwg@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