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批复
2021-04-01
中大工会〔2021〕44号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工会委员会:
你会《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关于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二、同意本次会议议程,同意将医院工作报告、医院财务工作报告、医院专项工作报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等安排在医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
三、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